进入2014年,山东的菏泽至东明高速公路本来应该停止收费了,这条1999年1月1日开始收费的高速公路15年的收费期限到2013年底就该结束了。但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延长菏泽至东明等15段高速公路收费期限的批复》,将它的收费期限延长了1年。“暂延长收费期限1年”的还有另外8段高速公路,此外,5段收费期限不到15年的高速公路被延长至15年,1段收费期限为5年的高速公路被延长至10年。
本要到期的高速公路被延长收费期限,引起了广泛争议。近日,山东省新闻办的官方微博说明了高速公路延期收费的理由:第一,高速公路部分路段免费,会割裂高速公路整体性和完整性;第二,免费后,车辆会无限制地进入,将严重影响高速公路的畅通;第三,我国将逐步完善和发展以普通公路为主的提供基础性普遍服务的非收费公路体系和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体系,高速公路将有偿使用,长期收费;第四,有9段政府还贷公路的贷款不能在收费期限内还清;第五,高速公路的养护还需要资金。
这些理由都待商榷。广东的广深沿江高速在2013年底通车,其中18公里将对所有车型免费放行41天。广州环城高速的东南西环路段于2007年9月21日起停止收费,现在基本上畅通。这些经验充分说明,部分路段免费不会影响高速公路的运行,日常车流量也不会因为免费而突然增长。国家推进“两个公路体系”的发展,收费公路体系以高速公路为主,并不是说高速公路以收费为主、都要有偿使用,更不是说可以长期、超期收费。收费期限结束的高速公路的还贷、养护资金,可以通过其他方式筹集,例如,免费高速公路的养护费用可以由成品油消费税的增量覆盖。
成品油消费税从2009年1月1日起取代了养路费等六项收费。2008年,全国养路费收入为1184.88亿元;2012年,成品油消费税为2811亿元。这就是说,用于公路养护的资金增长了1倍多。而同期全国公路里程从373万公里增加到了424万公里,只增长了13.7%。来源于成品油消费税的公路养护资金应该变得更加宽裕了,那其使用范围可以扩大,部分用于收费期满高速公路的养护。
其实,地方有关部门列出这么多原因,可能是在等待国家政策的改变,《批复》明确说明,“待国家整体调整政策明确后按国家政策执行”。政策可能变化的原因是《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正在修订。交通运输部在2013年5月8日发布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原来的条例规定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5年,而修正案则为延长收费期限开了“方便之门”,例如:还贷、经营期满后,高速公路可按满足基本养护管理支出需求的原则收取通行费。如果修正案获得通过,那山东延长高速公路收费期限的做法就是合乎国家政策的。修正案是不是该堵上那些地方政府与民争利的“方便之门”呢?(编辑 祝乃娟)
作者:欧阳觅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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