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参考报,央行副行长潘功胜7日在《中国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报告》发布会上表示,未来市政债的发行,主要应该由市级政府发行,让真正使用资金的城市与省会城市、地级市或者县级市自主发债,使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相一致。
潘功胜表示,从金融生态角度看,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融资,关键在于构建一个权责明晰、激励相容的内生信用机制。按照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税体制改革方向来说,中国的市政债也应由市级政府发行。
上级政府代为发债,下级政府可能会把精力放在争指标、争额度上,不仅债务膨胀风险难以控制,也容易孳生寻租腐败等问题。此外,在市政债的投资主体方面,应鼓励当地人投资本地的市政债,以便更好地监督资金的使用,防范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
另据中国经济网报道,潘功胜还表示,要健全跨年度预算的平衡机制。在地方政府偿债问题上要建立规模控制和风险预警,对超过债务警戒线的高风险地区要限制其经费支出,也可以借鉴美国和日本的一些做法,在预算中封闭管理债务资金的偿还使用,同时加快推进税制改革,培育地方税。
潘功胜认为,还要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近几年,各级地方政府都有非常强烈的发展愿望,也形成了区域之间、地区之间经济发展速度的竞赛,这也引发了政府过度负债的问题,导致了政府和银行之间的博弈加剧。要真正端正地方融资行为,关键是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使政府行为真正回归到宏观调控、公共服务、保障市场公平竞争,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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