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于祥明 编辑 龚维松
新年刚过,国土资源部已经开始部署落实“土地改革”具体工作,其中包括备受市场关注的“农地入市”指导意见。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徐德明11日在“2014年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上指出,中央已经明确深化国土资源领域改革的方向和要求,国土部要加强顶层设计,突出重点,选好试点,积极稳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确保改革取得实效。而据徐德明的进一步阐述,所谓重点领域的其中重要一部分就是“农地”。
按照计划,国土部要“引导和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即在总结地方已有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的指导意见。这意味着作为配套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农地入市”即将拉开破冰之旅。
农地改革位列首位
记者注意到,按照国土部的安排,农地改革位列重点领域改革首位,包括三大部分: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引导和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其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包括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即要统筹安排,部署开展试点工作。研究探索界定“公共利益”的方式和途径,逐步缩小征地范围。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建立征地争议调处裁决机制,保障被征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监督权。因地制宜探索“留地”、“换地”、“留物业”、“入股”等多种安置方式,确保被征地农民长期受益。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引导和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面,徐德明说:“要在总结地方已有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的指导意见。加快研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并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同时,集体建设用地要进入市场,还涉及取得、使用、转让等环节的制度设计和修改,需要与征地、财税、乡村治理等相关领域改革协同推进。各地要按照统一部署,规范有序推进这项工作。”
明确要“修法立法”
记者还注意到,为推进改革立好规矩,国土部还明确要“修法立法”,发挥法律法规对改革的规范和引导作用。
徐德明对此指出,一是要加强与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的协调配合,全面总结近年来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实践的经验,做好《土地管理法》修改的准备工作。
二是研究起草不动产登记、集体土地征收、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国家土地督察等行政法规。尽早将《不动产登记条例》草案报送国务院,抓紧修订《划拨用地目录》、《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等部门规章。抓紧推进《国家土地督察条例》起草,2014年底形成较为成熟的文本;推动《土地利用规划条例》立法。研究起草《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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