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此次定增,第一大股东宁波开发 投资认购不超过1.5846亿股,占本次股票发行总量的43.29%;华侨银行认购不超过2.0754亿股,占本次股票发行总量的56.71%。
根据公告,本次发行前,宁波开发投资及其子公司宁波电力与一致行动人宁兴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华侨银行及其一致行动人华侨银行QFII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发行完成后,宁波开发投资及其子公司宁波电力与一致行动人宁兴公司将合计持有公司69471568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21.38%,华侨银行及其一致行动人华侨银行QFII将合计持有公司64996568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20.00%,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的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变更。
宁波银行表示,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本充足水平将得到有效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为各项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本支持,有利于公司继续推动战略转型、寻找新的业务机会和利润增长点。公司努力探求在业务规模扩张的同时实现利润合理增长,以为股东带来良好的投资回报。
宁波银行三季报显示,报告期末,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及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61%,资本充足率为12.52%。根据宁波银行中长期资本规划的要求,至2016年公司的目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9%、10%和12%。
截至目前,宁波银行净资产为8.68元/股,停牌前股价为9.08元/股。
发稿:李铮/古美仪 审校:丁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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