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一位中国石化(600028.SH)总部人士说:“我们坚决服从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并接受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
1月11日国家安监总局公布 “11·22”青岛管道爆炸事故的调查报告(简称报告),称事故造成62人死亡、 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172万元;明确提出对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青岛市长张新起等48名同志给予行政记过等处分;对中石化管道分公司运销处处长裘冬平等15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斯时,距离事故发生已过去了近2个月。
同时,中石化已决定从以前年度积累的安全生产保险基金和公司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的商业巨灾保险的保险理赔资金中支出;并将每年11月22日作为中国石化安全生产警示日。
“城市发展太快,过去的荒滩十余年后就变成了闹市。”上述中国石化人士感叹道。据他透露,为搞好油地关系,在某些方面中石化确实给予地方政府让步,进而导致管道占压等违章,甚至违法现象屡屡出现,并酿成“11·22”事故的发生;为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中石化已对辖下所有管道等设施又进行了彻查。
还原事故
“原油泄漏到发生爆炸达8个多小时”
报告还原了整个事故的场景:
11月22日2时12分,中石化潍坊输油处调度中心通过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发现东黄输油管道黄岛油库出站压力从4.56兆帕降至4.52兆帕,两次电话确认黄岛油库无操作因素后,判断管道泄漏;2时25分,东黄输油管道紧急停泵停输。
2时31分,黄岛开发区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接警。
2时50分,潍坊输油处调度中心向处运销科报告东黄输油管道发生泄漏;2时57分,通知处抢维修中心安排人员赴现场抢修。
3时10分,青岛110指挥中心向开发区总值班室报告现场情况。
3时40分左右,中石化青岛站人员到达泄漏事故现场,确认管道泄漏位置距黄岛油库出站口约1.5公里,位于秦皇岛路与斋堂岛街交叉口处。组织人员清理路面泄漏原油,并请求潍坊输油处调用抢险救灾物资。
7时左右,中石化潍坊输油处组织泄漏现场抢修,使用挖掘机实施开挖作业;8时20分左右,找到管道泄漏点,并向中石化管道分公司报告。
与此同时,开发区应急办、安全监管局、环保分局、市政局及开发区安全监管局石化区分局、黄岛街道办事处有关人员先后到达原油泄漏事故现场,开展海上溢油清理,并于7时49分,开发区应急办副主任将泄漏事故现场及处置情况报告青岛市政府总值班室。
9时01分至06分,青岛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总值班室将泄漏事故基本情况分别通过短信报告市长及4位副市长。
9时15分,中石化管道分公司通知现场人员按照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 9时30分左右,潍坊输油处副处长报告中石化管道分公司,潍坊输油处无法独立完成管道抢修工作,请求中石化管道分公司抢维修中心支援。
9时55分,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等到达泄漏事故现场;10时21分,向市政府副秘书长报告海面污染情况;10时27分,向市政府副秘书长报告事故现场发生爆炸燃烧。
“由于原油泄漏到发生爆炸达8个多小时,受海水倒灌影响,泄漏原油及其混合气体在排水暗渠内蔓延、扩散、积聚,最终造成大范围连续爆炸。”报告称。
“事故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172万元”,报告也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2014年1月13日,中石化发布公告称,国务院已同意上述处理决定,中石化表示接受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并决定从以前年度积累的安全生产保险基金和公司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的商业巨灾保险的保险理赔资金中支出7.5亿元,用于赔偿。
警示
“管道处于海水倒灌能够到达的区域,腐蚀加剧”
“修建这条管道时,谁又能想象出不到30年,过去的荒滩竟变成为闹市,如果能想象到,我们绝不会在那里建管道—既建不起,也太危险。”上述中石化人士坦言。
报告称,发生爆炸的东黄输油管道于1985年建设,1986年7月投入运行,起自山东省东营市东营首站,止于开发区黄岛油库。设计输油能力2000万吨/年,设计压力6.27兆帕。管道全长248.5公里,管径711毫米,材料为API5LX-60直缝焊接钢管。管道外壁采用石油沥青布防腐,外加电流阴极保护。1998年10月改由黄岛油库至东营首站反向输送,输油能力1000万吨/年。
“刚建管道时,那里一片靠海的荒滩,不要说人,连动物都很稀少。”上述中石化人士称。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整个黄岛成为一个大工地,不但楼宇林立,而且很多与石化相关的项目纷纷在这里落户,“于是事故发生区域危险化学品企业、油气管道与居民区、学校等近距离或交叉布置,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报告称。
根据2003年发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中规定,原油管道与城镇居民点或独立的人群密集的房屋的距离不宜小于15米,与工厂的距离不宜小于20米,管道中心距公路用地范围边界不宜小于10米、三级及以下公路不宜小于5米。
然而,事故管道部分位置显然已不符合此项规定。
更重要的是,“管道在排水暗渠内悬空架设,存在原油泄漏进入排水暗渠的风险,且不利于日常维护和抢维修;管道处于海水倒灌能够到达的区域,腐蚀加剧。”报告称。
2009年和2011年前后,中石化两次向山东和青岛市府提出管道改建申请,然而两次环评却均未通过,改建工程始终未能启动。
上述中石化人士坦言,央企主要税收不交到地方,员工就业受总部编制限制,因此在一些原则执行方面也迁就地方政府,“地方说等等,我们就只好等等。”为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中石化已对辖下所有管道等设施又进行了彻查。(编辑 徐万国 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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