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出,《指引》与巴塞尔委员会的最新相关规定保持一致,从5个维度,采用12个指标要求相关银行披露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与中国银行业目前的信息披露要求相比,上述指标在评估银行的系统重要性方面,可提供更丰富和全面的信息。
胡斌认为,特别要指出的是,部分指标(例如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通过支付系统或代理行结算的支付额、托管资产)往往并不属于银行所披露的信息之一,纳入此类信息会有助于提高银行体系的透明度。跨境债权和跨境负债等指标也有助于进一步了解银行的海外业务。其他重大披露包括金融机构间资产、金融机构间负债和场外衍生产品等。
“我们预计许多大型中资银行都会被纳入新规。20国集团的金融稳定委员会已经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1/稳定,D+/ba1/稳定2)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1/稳定,D/ba2/稳定)确定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根据我们对银行最新总资产的估计,我们预计所有其他国有银行和大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都将需要披露系统重要性指标。截至2013年9月底,这些银行占银行体系资产的比例为63.5%。”他说。
此外,胡斌指出,银监会已将12个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列入了非现场监管数据的报送范围,这一要求以及对此类数据披露的高度关注均会导致银行改善其信息系统和管理框架,以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披露,并改进内部风险管理。
发稿:位雯雯/古美仪 审核:孔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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