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新华说,互联网金融在满足小微企业,普通民众的金融服务需求 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同时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时间短,基础比较薄弱,并涉及诸多现行的制度规定,给市场健康发展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带来的潜在风险也需要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在发展中,面临着规则、业务、技术三大风险。
针对互联网金融对中国资本市场带来的风险和挑战,刘新华表示,将强化监管,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
一是,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实时有效的监管。明确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体制和职责分工,避免监管缺位和重复监管,防止监管套利。同时,将进一步加大对涉及资本市场销售、交易、清算等环节的相关机构及行为的监管力度。
二是,加强信息披露和诚信系统建设。将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统一的信息披露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的监测检查,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同时,健全诚信的监管机制,建设诚信信息平台,实现信用信息的资源共享,优化资本市场的诚信环境。
三是,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目前,我们已经发布了证券、期货、基金公司、网上信息系统技术指引,信息系统备份能力建设标准等一系列的规范指引,并督促经营机构网上交易财务双因素身份认证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下一步我们将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特点,进一步督促各机构贯彻落实相关指引和规范,提高抵御网络攻击的能力,做好投资者敏感信息的保护,提升投资者网上交易安全防护水平。
以上内容是刘新华在16日在京召开的“2014中国互联网金融高层论坛暨第七届中国电子金融年会”上做出的表述。
发稿:张莉/曹敏慧 审校:丁亮/孔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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