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长假将至,许多消费者选择赴海外旅游购物,中消协今天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导游代购须谨慎,权益受损要依法维权。
据中消协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日,有北京消费者向消费者协会反映,在其参加某旅行社组团到香港旅游期间,导游代其购买了一款首饰,但导游在代其支付过程中,却并未使用该名消费者提供的现金,而是采用了自己刷卡的方式。
在这名消费者回到北京后,发现所购的那款首饰品质相对较差、价格明显偏高。随后,其与香港商家协商退货。商家表示,由于购买首饰时是导游刷卡付款的,货款只能退回到导游的银行卡里。但当该消费者电话联系导游时,却被告知首饰必须先寄给他,待其下次带团到香港后再办理退货,货款回到卡里后再转给该消费者。
之后,这名消费者在网上查到,此前已有多名游客投诉过该导游带队购物的问题,不再相信导游的口头承诺,希望他出具一个书面承诺,导游拒不同意。
针对上述情况,中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在境外旅游购物过程中,消费者如发现商家或导游存在强买强卖、欺诈消费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时,要及时收集权益受损的相关证据,避免正面冲突,依法主动维权。必要时,请求我国驻外机构协助,或在回国后立即向国家旅游局或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反映。
消费者在境外旅游购物时,消费者要尽量亲自参与购物的全过程,不要轻易委托导游或他人代理购物,确需导游代购时也要主动索要购物凭证。因代购涉及环节较多,消费者一旦发现产品价不符实、质量缺陷等问题,需要导游协助办理修、退、换货时,往往费时费力。谨防个别导游通过代理购物的方式推荐质次价高的商品。
中消协同时提醒消费者,在境外旅游购物时,对于导游的劝导、商家的宣传和口头承诺,消费者要保持应有的警惕。在购买贵重物品前,消费者事先要做好功课,充分了解产品特性是否符合自身需要,避免冲动消费。购物后,还要主动索取购物凭证,做好提前防范,以便事后维权。(余瀛波)
作者:余瀛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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