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战了一年的互联网视频行业,并没有在春节到来之际,暂缓小憩。一场有关版权的争夺战正在升温。
1月21日,北京风行在线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风行网”)发布声明称,已起诉长江龙新媒体有限公司(简称“长江龙”),该案已在北京市海淀法院立案。
版权纠纷
版权争夺发端于1月14日,江苏卫视官方微博发布《关于江苏卫视节目互联网独家版权的声明》(简称《江苏卫视声明》)称,长江龙已授权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聚力”)拥有江苏卫视2014年出品的所有综艺节目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可在其自运营平台PPTV及转授平台上向用户提供视频点播服务。而北京风行在线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风行在线”)在其运营的风行网盗播《最强大脑》等江苏卫视播出的电视节目,严重侵犯了长江龙与上海聚力的合法权益。
对此,风行网16日发布《关于风行网拥有江苏卫视节目互联网非独家版权的严正声明》,称风行网拥有江苏卫视《非诚勿扰》、《非常了得》等晚间综艺节目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期间的互联网非独家版权,长江龙与上海聚力之间关于江苏卫视2014年所有综艺节目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交易合同无效,并指责长江龙的行为是 “过河拆桥”、“一女二嫁”行径,认为《江苏卫视声明》已构成对风行网名誉权及合法商业利益的严重侵害。
资料显示,版权纠纷涉及的长江龙公司,实际上归属于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其拥有江苏卫视综艺节目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
据风行网副总裁佘清舟透露,2013年8月1日,风行网与长江龙签署了《影视节目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合同》,风行网拥有江苏卫视《非诚勿扰》、《一站到底》、《芝麻开门》、《非常了得》等晚间综艺节目一年的非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当时这个合作达成的版权费用是500万元。
而就在上述协议签订不久,2013年11月,PPTV宣布2亿元获得江苏卫视两年独家综艺节目网络版权。随后风行网即收到江苏卫视《关于解除合同的建议》的电子邮件,江苏卫视表示要终止此前双方500万元的合作。在风行网提供的双方来往邮件中,江苏卫视并未就想要终止合作的缘由给予说明。
风行网一方认为,长江龙与自己有约在先,因此其与PPTV的上述合约是无效的,PPTV最多只能获得上述江苏卫视综艺节目的非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并不得在招商时使用“独家”字样。
而长江龙方面则认为,自己遵循合约条款解除双方合同,风行网再继续使用长江龙公司的任何作品均构成侵权。至此,昔日的合作伙伴即将对簿公堂。
对于起诉,佘清舟表示,目前风行网还未提出索赔要求,只是希望可以继续与长江龙就江苏卫视综艺网络版权进行合作,对方能继续履约,但风行网保留索赔的权利。
费用支付成焦点
就在1月21日风行网发布声明当晚,长江龙公司也做出了回应,“(与风行网签订的)合同第三条第1款约定,北京风行在线技术有限公司应于2013年11月30日前向我司支付许可使用费。且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约定“如任一期许可使用费迟延支付的时间超过10日,则甲方(我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长江龙表示,由于风行网未按时向长江龙支付许可使用费,且多次催款未果,固2013年12月20日按合同约定以书面通知合法地解除了合同。
长江龙新媒体相关负责人万嵘还表示,目前,公司就风行网的违约行为进行了起诉,南京当地法院已受理此案。
不过,风行网佘清舟对长江龙给出的解约理由并不认同,他表示,合同约定需付费用共分三期支付,风行网已依据合同约定时间足额支付所有费用,包括第一期100万元和第二期300万元。
按合同约定,此第二期费用的截止付款日期为11月31日到12月9日,只要在这个时间内完成付款,就属于正常履约。实际情况是,早在2013年10月30日,风行网就向长江龙支付了第二次许可使用费。
“早在风行网的第二期付款支付日期截止之前的2013年10月31日,江苏卫视就对外发布《江苏卫视2014年度电视节目版权合作政策通知》,通知内容中提及包括《非诚勿扰》等在内的江苏卫视2014年度节目寻求全年度独家合作。也就是说,江苏卫视方面在风行网的第二期付款支付日期截止之前,即已公开寻求非独合同期限内的独家版权合作,并在11月1日悄然与PPTV签署了独家转播协议。直到2013年12月9日,风行网才收到江苏卫视发来的《关于解除合同的建议》邮件。”佘清舟称。
关于 PPTV方面对此事的态度,佘清舟称:“目前PPTv还没有联系到风行,风行网也希望与PPTV有所沟通,这个合同实际对风行和PPTV都是不利的。可能我们两家是花钱的,一家花了大钱,一家花了相对小的代价,只有一家赚钱的,是江苏卫视赚了钱。”
尽管该起纠纷,还未进入庭审阶段,谁是谁非还有待司法机关的审理,不过其显露出一个重要的信息是,互联网视频公司对于视频内容播出权的争夺,势必会引发新一轮的视频网站大战。
作者:马巾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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