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局将严打偷漏瞒报票房行为,严重违规影院或被吊销影映许可证
《赵氏孤儿》热映时曾陷入所谓“票房门”。/CFP
去年全国电影总票房或许是240亿元,或许是260亿元,总之将超过目前公布的217.6亿元,其中30亿到50亿元的差额,被行业内部“偷走”。昨天,因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出台了《关于加强电影市场管理规范电影票务系统使用的通知》,“偷票房”成为热门词汇,不少业内人士纷纷估算有多少钱被偷走。
偷漏瞒报票房的行为已经成为影院“潜规则”。有圈里人推算,每年计算机售票系统统计的全国电影票房,比市场真实数据“缩水”约为10%。因此,期待管理层净化市场的业界,将此次“通知”视为一记有效的重拳。
“通知”明确提出严格完善影院票务软件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影院经营行为,加大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等多项要求。其中,对违规操作开出了代价不菲的罚单:对一般性的违规行为,视程度不同采取警告、行业内部通报、媒体曝光、暂停供片、取消各项资金资助和奖励资格、取消参加星级影院评定的资格、进行星级影院摘牌等处理方式;对严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暂停或吊销影映经营许可证。
“潜规则”缘于影片分成比例不同
一纸《通知》,让困扰电影市场多年的偷票房“潜规则”浮出水面。
所谓偷票房,就是把一部电影的票房收入计到另一部电影的账上。有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产生偷票房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同期上映的不同影片片商与影院达成的分成比例各有不同。众所周知,国产影片上映之后,制片商、影院和院线会按照不同的分成比例瓜分票房。为了获得更多的排片场次,一些制片商会许诺给影院多一些分成,这就为偷票房埋下了伏笔。
比如,影片A和影片B分别许诺给影院45%和47%的分成。显然影片B获得的票房越高,影院能获得的分成就越多。于是影院就会想办法把实际上由影片A获得的票房计算在B的名下。
从近几年的偷票房案例来看,大片和小片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有时候,大片财大气粗,各方面打点得更到位,影院也就更愿意帮大片偷票房。有些时候,一些自认为市场竞争力不够的小片,为了争取多一些放映场次而大幅度提高分成比例,最多可以比大片高出8个百分点。这对于影院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诱惑。
还有一些时候,是影院自己偷票房。有业内人士发现,在每年票房产出最大的贺岁档、春节档等重要档期,计算机售票系统显示一些位于重要城市重要商业地段的影院放映场次居高不下,但票房产出竟然为零。究其原因,是一些影院为了减少电影专项管理资金和营业税的上缴额度、缩小与片方分账的票房基数,采取销售手工票或者与影片不对应的电影票等手段,还有一些影院甚至安装多套计算机售票系统,将偷漏瞒报行为从人工化“升级”为系统化。
“偷票房”伤害电影产业核心利益
被偷走的票房进入了少数人的腰包,却伤害了电影产业的核心利益,投资者、制片方、发行人,甚至国家税收,都成为偷票房的牺牲品。不少业界人士面对偷票房都显得“有火气”,认为这种行为会动摇中国电影产业的信心。
从计划经济时代,中国电影就有着票房偷漏瞒报的现象。电影局副局长毛羽表示,影院票房收入要上交3%的增值税,偷漏瞒报票房的行为本身就涉嫌偷税漏税。
不少影视掌门认为,制止偷票房需要行业自律和政策监管。“制片方与影院相比,制片方风险永远大一些,制片方就像石油勘探,开到石油利润大,但是开不到也会损失较多。影院就像加油站,微利,但是有充足的现金流。”上影集团总裁任仲伦表示,2013年全国217亿元总票房是一个营收概念,并不是利润,现在中国电影的制作成本是在不断增加,利润空间并不明显,还需要大家保护中国电影,切实保障制片方利益。在影院第一线确实存在一些票房流失的现象,这需要政府出台政策,也需要整个行业的自律。持相同观点的还有光线影业总裁王长田。他说:“被偷走的票房对入不敷出的中国电影,是很大一笔钱。除了金钱上的损失,这种现象也破坏了电影从业人员、投资者、制作者、发行商对中国电影市场的信心。”
乐视影业市场营销副总裁黄紫燕则列举了偷票房的主要手段,如用结构票价把制片方的收益转换为影院的爆米花收益,以及绕过电脑售票系统用手撕票将电影收益装进院方口袋等。(首席记者邵岭 见习记者黄启哲)
作者:邵岭 黄启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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