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发电目前持有三峡水利7.48%的股份,为上市公司第三大股东。本次转让完成后,新华发电的实际控制人将转移。
三峡水利表示,由于新华发电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水利部综合事业局下属企业,如上述交易成立,将导致综合事业局控制公司的股份比例下降,但其实际控制人地位不会发生变化。目前,新华控股正与中国核建就正式签订股权交易合同及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进行协商。
去年3月20日,三峡水利曾发布权益变动公告,因第三大股东新华水电55%的股权转让给中国节能环保集团,而后者加上其下属重庆中节能公司所持13.82%的股比,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21.3%,将超过公司现实际控制人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成为新的实际控制人。
由于水利部与中节能持股比例的微妙变化,加上当时又逢公司启动定增预案,一度引发了市场对于三峡水利股权之争的大猜想。随后,该项股权交易事宜未获国务院国资委同意。由此,闹得沸沸扬扬的股权之争也告一段落。
市场人士分析,此番三峡水利第三大股东的控制人再次易主,由于新的受让方并非老股东,因此股权之争应该不会重演。不过,按照三峡水利现今的股权结构,水利部综合事业局、中节能与中国核建将分列第一、二、三大股东,三家央企“共居一室”,这样的架构实属罕见,会对公司治理及发展产生怎样的影响尚难料知。记者 王屹 编辑 吴正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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