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恶意讨薪”还是“恶意欠薪”?
本报报道过的112名四川籍农民工河北廊坊讨薪案有了最新进展,经过一年多的时间,农民工终于获得了二审胜诉。
曽秀山等112名农民工从2011年5月到2012年9月受雇于包工头周忠诚,在廊坊市“晓廊坊”项目商品房工地打工,结果被拖欠400多万工资,他们多方反映问题,河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调查报告却认定他们的行为属于“恶意讨薪”。
去年1月,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受理112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帮助农民工将包工头和工程的发包方、承包方一并起诉到法院,一审胜诉后,被告方上诉。前天,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农民工胜诉。农民工们的代理律师时福茂捧回了总共8000多页107份胜诉判决书。“恶意讨薪”还是“恶意欠薪”终于有了法律结论。施工主管罗志平说:“我们找了很多部门,都推三推四,给我们造成很多误工,该赔偿我们的损失,他反过来扣我们的钱,不给我们算账,还说我们是恶意讨薪。现在判决出来了,我们看到希望了,现在钱没到手,我们希望这个钱能尽快拿到手。”
据不完全统计,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近十年来已经帮助一万四千多农民工讨回了工资和各项赔偿款,达到了1.3个亿,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案件胜诉。而全国这样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机构还有30多个,全国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与公益法律事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佟丽华希望农民工朋友相信,通过法律渠道维权是最有效的。(记者邱伟)
作者: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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