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发改委物价所相关负责人在对一家烟花爆竹摊点检查时表示,这些对外销售的烟花爆竹只是在外包装上有建议零售价,这是不符合规定的,零售点应将每种烟花爆竹的实际零售价对外公布。
昨天,市发改委物价所组织进行春节前市场价格检查。在中华民族园东侧路口的一家烟花爆竹摊点进行检查后,物价所价格检查处处长周林表示,这些对外销售的烟花爆竹只是在外包装上有建议零售价,而没有张贴标价签或价目表,在实际销售的时候,每个品种并不是严格按照建议零售价对外销售,有的是向下浮动,摊点应该将每个品种的实际零售价格全部对外公开。
记者在本市多家烟花爆竹摊点发现,这些摊点均没有张贴每种烟花爆竹的实际售价。“北京市施行指导价管理模式,最终零售价不能突破建议零售价,下浮不限,但是每天怎么卖应该公开,同时要保证公平公正,不同的人在当天买相同花炮品种的价格应该是一样的。”周林表示,由于昨天是本市烟花爆竹销售的第二天,对这些烟花爆竹摊点责令限期整改,如果在限期内没有整改完成,每少一个价签可依法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记者贾中山)
作者:贾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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