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晓飞)以投资“低碳大厦”为由,通过传销的方式非法吸取公众存款。非法集资六亿九千多万元,诈骗11364人次,涉及全国28个省市。
2010年,李宏以合伙的方式与李萍成立了天津活立木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该企业号称注册资本50亿元,但实际上二人一分钱都未出。
在活立木成立之后,二人利用虚构的在天津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中心的“低碳大厦”项目,以股权融资的形式向社会宣传,公开募集资金。
李宏和李萍以活立木企业的名义与投资人签订融资合同,设定投资额为人民币2万元至50万元的五档数十级不等的投资数额。按月返还相应的高息。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的项目土地还没有挂牌时,活立木企业就吸纳了3亿多元资金。
高某是门头沟区一名退休职工,她先后向活立木企业投资11万元,成为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网络系统第三级营运总监。高某先后推荐乔某等多位朋友入股投资,并由此发展下线。截至发案时,高某一人就发展出下线1000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000万元。
去年,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法院对活立木公司主要涉案人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李宏和李萍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目前,营运总监高某已被门头沟检察院批准逮捕,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者:王晓飞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