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食品价格上涨5%,非食品价格上涨2.6%;消费品价格上涨1.6%,服务项目价 格上涨6%。据测算,在1月份3.3%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上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影响2.1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影响1.2个百分点。食品价格上涨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约1.43个百分点,其中鲜果价格涨幅最高,上涨30.3%,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66个百分点。
新发地批发市场统计部负责人刘通分析,水果价格大涨除春节因素外,更多受整体产量下降影响。去年北方入春晚,三四月份的普遍低温令果树开花情况不理想,直接影响秋天的水果产量,因此鲜果价格较高,而且预计还会持续一段时间。
虽然马年春节就出现在1月底,但节日消费拉动对物价整体上扬的拉动不太明显,3.3%的同比涨幅与去年和前年北京年度CPI涨幅持平。这其中,猪肉、油脂和蛋价格的同比下降成为重要抑制因素。1月份,猪肉价格下降6.5%,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11个百分点;油脂价格下降4.1%,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03个百分点;蛋价格下降2.0%,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01个百分点。
除食品价格上涨外,八大类商品中还有衣着价格、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价格上涨,涨幅分别为0.2%、1%、10.2%和2.8%。其中,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涨幅最高,主要受春节之前旅游价格大涨36.3%影响。另外,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烟酒及用品、交通和通信价格同比下降,降幅分别为1.2%、1.2%和0.9%。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连续多月涨幅较高的居住类价格趋于平稳。1月份同比上涨2.8%,环比下降0.1%。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居住类价格趋稳甚至出现价格下探,与春节前住宅租赁市场成交行情走低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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