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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面对我国税收收入的复杂严峻形势,税务部门如何坚持依法治税,既不征“过头税”又不放“人情水”?怎样优化纳税服务,切实减轻企业办税负担?面对一些跨国公司“长亏不倒”、转移利润,又该采取哪些措施,维护国家权益防范税收流失?
建机制,坚决不收“过头税”
近两年,在一些地区,特别是税收收入增幅下降较大的市县,出现了收“过头税”的苗头,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针对这一情况,2013年8月,税务总局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派出了六个工作组分赴各地,明察暗访重点了解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措施坚决防止和制止出现收“过头税”、寅吃卯粮等行为。
去年底,河北省河间市一乡镇对企业强行违规收税,税务总局责成河北省国税局立即调查核实,严肃处理。违规收税虽然是地方政府主导,但基层税务部门不汇报、不作为也负有相应责任,决定对当地税务分局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今年,税务部门将继续坚决防止和查处收“过头税”等违规行为,并探索长效机制建设,把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坚决防止和制止虚收空转等作为工作考核的硬指标,纳入绩效管理。
免抵退,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小微企业税收减免、营改增企业抵扣能否到位,出口退税是不是及时,直接关系到企业减负和实体经济发展。把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也是不收"过头税"的题中之义。”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
广东作为出口大省,出口退税额多年位居全国第一。为了让出口企业及时拿到退税,税务部门充分利用电子化、信息化手段,不断简化优化退税流程。办理时间从过去的两三个月,缩短到现在的20个工作日内,企业资金压力大大减轻。
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税务部门累计办理出口退税达10519亿元,为出口企业抵御外贸“寒冬”、增强竞争能力提供了重要支撑;营改增试点扩大到全国,全年减税超过1402亿元,试点小规模纳税人负担明显减轻;月销售额和营业额在2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给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
今年1月1日起,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将帮助企业在成本不增加的情况下,给予职工更多的福利安排,有利于完善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目前,税务总局正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和完善支持生活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力争为生活服务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税收环境。
严执法,该收的税要收上来
2013年10月,税务与公安部门联手,经过8个月的调查取证破获一起骗税大案。犯罪团伙横跨广东、福建、湖南、江苏等17个省份,通过61家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17亿元,骗取国家出口退税1.56亿元。
坚持依法征税,该收的税一定要收上来。国家税务总局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制售虚假发票、骗取出口退税作为工作重点,加强税收征管,依法严厉打击逃骗税行为。据统计,2013年1至10月,全国税务、公安机关共查处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案件8.3万起,打掉作案团伙400多个,抓获犯罪嫌疑人9800余名。
“下一步,对于偷税、骗税、虚开发票税款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我们将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通过税务总局网站向社会公告。让不法分子畏惧战栗,让心存侥幸者引以为戒,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税务总局稽查局负责人表示。
拓服务,为纳税人提供更多便利
新年伊始,税务总局抽调29名专家组建咨询专家团队,以专家座席、在线访谈等形式,为12366税收服务热线提供后援支持,及时为纳税人答疑解难,税收政策的透明度和权威性、规范性进一步增强。
税务总局表示: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就要从纳税人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基层最期盼的地方做起,从社会最关切的地方抓起。
为减轻企业办税负担,2013年,全国免收小微企业发票工本费6亿多元。大力推广网络发票,全国已有51个省级国、地税局开展网络发票试点,287万户纳税人用上了网络发票,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的纳税成本。
税务人员进户执法,怎样尽量减少对企业的打扰,有效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检查”问题?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凡是可以通过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查询、资料查阅、通讯调查等方式核实情况的,原则上不进户执法;除涉及税收违法案件检查和特殊调查事项外,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纳税人不得重复进户开展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务审计;统筹进户执法工作,尽量做到各部门共同进户、统一实施、结果共享。
夯基础,为税收现代化铺路
近年来,我国税源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纳税人数量迅猛增长,税务干部大多是单兵作战,一个人管理成百上千企业,工作精力和业务技能难免出现“透支”;一些跨国公司通过内部关联交易等方式避税,我国税收在国际领域面临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严峻挑战。这些问题和矛盾该如何解决?
2013年底,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税收现代化的总目标。按照规划,全国税务系统将用10年时间培养1000名领军人才,他们不仅要精通业务,还要具备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在税收信息化管理、税收经济分析、税收风险评估、国际税收管理等领域,将发挥创新引领和示范作用。
为健全反避税工作机制,推动我国税制与国际接轨,去年8月我国加入了《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今年1月,税务总局负责人赴巴黎出席了经合组织(OECD)召开的税收征管论坛指导委员会会议,广泛开展国际合作,进一步增强我国在国际税收领域的竞争力、话语权、影响力。
在推进增值税改革,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等方面,税务部门将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努力形成一批可移植、可兼容的经验做法,为全面深化税制改革夯实基础。同时,将梳理、整合各种税收数据资源,探索建立税收指数,力求准确反映宏观经济运行、税收收入走势和税收征管情况,为国家经济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本报记者 李丽辉 吴秋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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