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消息人士透露,重组方案大致是:由吕梁当地三家企业联合出资30亿元,收购联盛集团50%的股权,同时国开行再向联盛集团提供20亿元的授信,资金优先偿还到期集合信托计划,其他银行贷款、单一信托计划等债务延期偿还,利率一定幅度下调,另外,2014年银行贷款停息一年,待明年企业正常运转产生盈利后开始还本付息。
“方案最终决定优先偿还集合信托,可见在信托公司的施压下,相关的产品还是不会打破刚性兑付的。”该人士称。
此前,据媒体报道,由国开行牵头各方拟定的一份《山西联盛战略重组备忘录》曾召集各债权方进行商讨,决定对所有债权均采取到期延期或接续的方法处理,对此,三家信托债权人联名上书监管层表达反对意见。
不过,吉林信托相关人士对大智慧通讯社表示,目前重组尚未有明确的解决方案,而项目还款仍主要取决于融资方的重组进程。
关于联盛重组进展的信息,1月22日吉林信托在对投资者的公告中称,山西省金融办于1月6日印发《关于签署(山西联盛战略重组指引)的通知》,山西联盛、各债权人、各有关机构已在签署过程中,但个别债权银行尚未签署该重组指引。
据“联盛融资及对外担保情况汇报”材料,截至今年9月底,联盛对外融资总额为268.07亿元,其中银行借款余额超过153亿元;信托借款余额超过73亿元。
涉及的银行包括国开行、中信银行(601998.SH/00998.HK)、晋商银行、建设银行(6012939.SH/00939.HK)、光大银行(601818.SH)、民生银行(600016.SH/01988.HK)、招商银行(600036.SH/03968.HK)、平安银行(000001.SZ)等。涉及的信托企业包括5家:中建投信托6亿元,11月20日到期;中江国际信托15亿元,5月14日到期;长安信托12亿元,11月16日到期;吉林信托10亿元,共分6期,已五期无法按时兑付;山西信托5亿元,2月21日到期。
资料显示,“吉信·松花江(77)号山西福裕能源项目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共六期,合计9.724亿元,六期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均为9.8%:一期成立于2011年11月17日,规模2.45亿元;二期成立于2011年11月30日,规模1.4亿元;三期成立于2011年12月29日,规模8940万元;四期成立于2012年2月8日,规模2.89亿元;五期成立于2012年2月20日,规模1亿元;六期成立于2012年3月12日,规模为1.09亿元。
信托资金用于山西联盛能源有限公司(简称“联盛能源”)受让山西福裕能源有限公司子公司投资建设的450万吨洗煤项目、180万吨焦化项目和20万吨甲醇项目的收益权,而联盛能源的实际控制方是联盛集团。
发稿:缪媛娴/古美仪 审校:丁亮/孔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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