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和互联网界红得发紫的小米公司签约联合拓展移动互联网金融业务,北京银行昨日下午股价迅速涨停。而这一涨停,也使得北京银行副行长赵瑞安2天前的一次增持操作显得格外“晃眼”,甚至有网民认为这是内幕交易。
据北京银行的公告,北京银行副行长、金融市场总监 赵瑞安于2月17日以7.38元增持北京银行A股3万股。公报进一步指出,赵瑞安表示买入本行股票属个人行为,是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和看好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前景。
北京银行与小米合作公布后的,北京银行涨停以7.95元报收,这意味着短短两天,赵瑞安的这笔增持就赚了7.72%,也就是1.71万元,在这个A股赚钱并不容易的年头,无怪乎有网民质疑是内幕交易。
本着人性本善的原则,笔者相信赵瑞安并没有利用内幕信息盈利的主观意愿,毕竟2012年赵的年薪高达409.24万元,是整个北京银行高管团队中最高的一位,以这个收入,实在没必要为这区区1.71万元去进行内幕交易。但从行为本身来看,这样的增持行为至少是有瑕疵的。根据证监会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北京银行和小米合作算不算“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从昨日股价表现来看,显然是:一方面,根据此次合作的相关报道称,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出席了签约仪式。董事长出席,证明北京银行对此活动颇为重视,规格不低;另一方面,北京银行还发布了临时公告宣布此次合作,显然也认同这是一个重大事项。
既然这是一个重大事项,作为副行长的赵瑞安不可能不知道。赵瑞安选择在2天前增持自家公司就不是一个“无懈可击”的选择了。虽然《证券法》规定了公司高管在买入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这意味着即使这1.71万元的收益也不过是“纸面财富”,未来若股价下跌仍有可能是一场空—但显然赵瑞安2月17日的增持,使其比其他因为小米合作而 “看好公司未来持续发展”投资者有了7%的成本优势。
无论证监会对此如何定调,为了避嫌,笔者建议赵瑞安至少能够大度一些,主动将这1.71万元的收益上缴北京银行—若真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又何需在乎这区区7%多的收益?记者 张佳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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