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金城 台湾宜兰、台北报道
几次到台湾,朋友都告诉我说,要想了解台湾地区草根社会经济状况,绕不过去的一个组织就是各地农会。所以,在我的行程计划中,想要访问一个乡镇农会,了解其运作状况。那天中午乘火车到达宜兰最南部靠近花莲县的南澳乡,刚出火车站, 就看到在站前小广场上,苏澳地区农会正在搞的一个小型农产品展销会,心想机会来了。
“苏澳地区农会”案例
我参观了他们的展销会,各种各样的生态农业产品,可尝可买,令人目不暇接。我走到苏澳地区农会的座位前,询问他们的理事长或总干事来了没有,回答说,理事长没来,总干事来了,于是就打电话给总干事。过半小时,总干事回来了,交换了名片,原来名叫黄粲然。两个人就到火车站候车室的座位上聊了起来。
黄先生说,苏澳地区农会是1965年由苏澳镇农会和南澳乡农会合并而成的,其时南澳乡农会经营情况不佳,政府当时令较具实力的农会合并重组附近陷入困境的农会。现在苏澳地区农会共有2500-3000个左右的会员,会员分为两类,一种是拥有土地的正式会员,拥有投票权(承租别人的土地,就不能成为会员,这意味着农会事实上是地主协会);另一种为赞助会员,没有土地,不一定从事农业,不具有投票权。会员选出会员代表,召开会员大会,是农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现在苏澳地区农会拥有40多个会员代表;会员代表选出理事,形成理事会,作为日常决策机构,苏澳地区农会现有12个理事。
农会是如何运作的?一般而言,农会都会有经营行为,既为农民提供服务,也赚取利润,养活农会的工作人员,同时也为农会积累资产。黄先生说,苏澳地区农会有50多名受薪的工作人员,其现在的办公楼及其土地都是农会积累的资产。
黄先生告诉本报记者,农会主要的经营内容有三:一是贷款,农会从政府获得专案贷款,一般比银行利率低0.5%,再放款给农民,赚利差。这是农会最主要的利润来源;二是农保,一般仅限于拥有土地者;三是各种农资(农机、肥料等)销售、农产品代销等,稻谷等农产品必须通过农会才能销售,事实上形成产销垄断,也可赚取利润。当然,农会也必须负责本地区农产品的对外推广。
农会是政经社合一的基层组织
回到台北后,记者采访了曾参加编撰《台湾农会史》的范雅均博士,听她从台湾政经社层面解析农会的角色。
范博士告诉记者,台湾农会最初是日治时期建立起来的,19世纪70年代,日本学习英国,在本国建立起农会组织(依“合作”原理成立的“产业组合”,相当于英国的合作社),日治台湾之后,从其本土逐渐引入到台湾;1938年8月举行台湾农会创立大会,建立全岛性的二级农会,1944年则改为三级农会。在日治时期,除了上级农业会不办理信用业务外,皆采综合经营的模式,由此奠定了今日台湾农会成为一个集政治性、经济性、社会性与教育性等多元目标于一身的农民组织。
“在日式合作原理的基础上,国民政府迁台之后,结合土地改革,亦对农会进行了重新调整,1950年应中国农村复兴联合委员会之邀,美国康奈尔大学教授安德生将美国的民主制衡理念与权责划分制度,融入台湾农会的组织运作之中;最后则是国民政府将源自中国大陆时期的"农会为职业团体"之属性,利用1974年现行农会法最初版本进行修法之时,经由取消原本台湾农会依合作原理建立的股金制度,而渗透至台湾农会之中。”
日式的产业组合,从其起源就已是殖民政府由上而下、强力指导所设立的官制组织,具有极浓厚的准政府机关色彩;1954年改组之后,虽然明确为农有、农治、农享的农民组织,但政府依然透过农会经办稻谷收购与肥料配给等诸多委托事业,以及办理农村成人教育与农业推广教育等工作;即使在2002年台湾加入WTO之后的今日,农会接受政府交办或委办的常态性业务,仍有公粮收购、家畜保险、农民健康保险、全民健康保险、老年农民福利津贴、农民子女就学奖助学金、政策性农业专案贷款、农业推广教育等多项。
1990年代中期,台湾经济泡沫出现,农会信用部遭遇金融自由化及房地产市场景气低迷的冲击,加上先天体质欠佳,竞争力不足,以经营绩效上明显恶化。1995年下半年起,随着彰化第四信用合作社发生挤兑事件,很快蔓延,到1997年,共有42家农会的信用部发生挤兑的骨牌效应。“行政院”相关部会从1996年到1999年协商多年,毫无进展。2000年5月,政党轮替,政府开始严厉整顿农会信用部,由台湾银行、合作金库与土地银行等金融机构承接了34家农会信用部,过程中部分发生激烈抗争与冲突。
兹后“财政部”对全部253家农会信用部中的197家进行业务限制,业界质疑政府“假金融改革之名,行消灭农会、渔会信用部之实”。2002年11月23日,台湾各级农渔会组织“1123与农共生大游行”,参加者有13万人之多,农委会主委出身的前“领导人”李登辉对农渔会表达理解与支持,推动政府让步妥协,达成五项共识:1.农渔会及信用部由农委会一元化管理;2.设立全岛农业金库银行为农渔会信用部业务的上层银行;3.农业金库银行的监理与辅导,参照日本农林中央金库及现行银行法之做法;4.制定“农业金融法”;5.农业金融之改善,应以提升农业经济竞争力为前提。
范雅均对本报指,253家信用部有34家出现问题,在当时金融环境下,这一比例并不算很高,而且应属阶段性困境,新政府痛下杀手,有政治考量:农渔会长期以来大多被国民党控制,成为泛滥的“桩脚”,民进党政府藉金融危机整顿信用部,其实是借机对农会进行渗透控制;这就如同当年国民政府迁台之后整顿农会一样,旨在消除日本殖民政府的影响,随之对农会进行“党化教育”,牢牢控制了这一基层政经社组织。
台湾农会向何处去?范雅均博士说,它未来应该成为以经济事务为主体的合作社,进而以经济力量发挥保障会员权益的政治、教育、社会等多元目标,同时扮演“农业政策压力团体”的角色。(编辑 吴红缨)
作者:金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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