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2月20日电(记者王鹤、杨溢仁)风险与亏损事件正在信托行业频频上演:中诚信托30亿元信托产品兑付危机刚刚平息,吉林信托10亿元信托产品再现逾期未兑付,如今,华润信托稳益系列集合信托产品又被曝出本金大幅亏损。信托高收益零风险的理财神话似已开始破灭。
华润信托产品本金亏损高达38%
随着信托资产规模在五六年内从几千亿元一跃超过10万亿元,“野蛮生长”积累的问题开始不断暴露。
一位浙江投资者对记者证实,家人此前购买了100万元的“华润稳益6号结构化固定收益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13年12月底产品到期时,仅收到62.3万元,不但没有预期收益,连本金都亏损高达38%。
该投资者透露,稳益系列目前已有几个产品出现亏损,其中,稳益4号亏损约20%,稳益5号提前清盘,2月15日到期的稳益7号亏损约12%。
记者得到的一份产品推介书显示,稳益6号产品2012年12月28日成立,期限1年,总规模5亿元。信托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国内政府、优质企业债券。中国银行配置4.5亿元,作为优先受益人获取5.4%的固定收益,一般级客户收益主要为债券的固定票息,以及中国银行5.4%固定收益和债券固定票息的息差部分。一般级客户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0%-15%。
该产品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大的本金亏损?青岛农商银行资金运营部资金交易经理秦新锋告诉记者:“2012年底该信托计划成立时债券收益率非常低,信托产品抛售时正值债市熊市,而且抛售也会使得损失雪上加霜。”
秦新锋表示,普通投资者属于次级,即劣后受益人,银行机构属于优先级受益人,所以普通投资者承担的损失较大。
有投资者质疑,市场因素固然存在,但信托公司是否尽职操作履行了资金监管职责?风控方面,在发现产品净值下跌时为什么没有及时止损,没有相关的信息披露?为何投资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反而还亏掉本金?此外,信托产品成立时,优先级资金为何会在投资者资金到账后才到账?信托公司和相关投资机构是否存在违规操作?
截至目前,华润信托没有就投资者提出的种种问题和要求予以答复。
风险提示屡被忽视
信托业发生的一连串兑付风险和亏损事件,出现问题的原因各不相同,但一个值得警惕的共同点是,投资者在购买时往往被告知产品“无风险”,或者暗示产品出问题肯定有人兜底。
以华润稳益系列为例,投资者告诉记者,产品在推介时,不论是销售机构的销售人员,还是产品推介书、合同书,无一不在暗示产品低风险或者“无风险”。
产品推介书中,产品名称是“稳益”,是“结构化的固定收益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推介书中明确写着,信托资金主要用于认购地方政府和优质企业发行的债券,而且“新中国成立至今债券从来没有发生过违约,一直是各大金融机构和一般投资者做稳健投资的首选”。
推介书还称,产品采用结构化设计,优先资金为次级资金提供了超额收益权,投资者本金安全性高,收益性高。
中诚信托30亿元煤炭信托产品的投资者也告诉记者,代销方工商银行私人银行在推介产品时,称这是专为私人银行贵宾客户准备的,将收益率做得很高,并称产品没什么风险,加上工行实力雄厚,即使出问题也不用担心。而且,信托计划书及合同内,涉及风险提示的内容仅有两段、约200字的“官样文章”。
可见,尽管监管政策已明令禁止,这种明示或暗示理财产品“无风险”的销售方式,实际上仍然非常普遍。
投资者风险意识亟需提高。
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固然有问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也迫切需要提高。
面对“两位数”收益的“高富帅”信托产品,面对余额宝、微信理财等互联网金融产品节节攀升的高收益诱惑,投资者必须有清醒意识,不能盲目崇拜收益率,不要抱侥幸心理,毕竟高收益高风险是市场的基本规律。
专家表示,信托行业已开始显现疲态,数年来“刚性兑付”的潜规则被逐步打破已是大势所趋。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反复提示,广大金融投资者,包括高净值客户,要树立理性投资、科学投资的理念,要抛弃一夜致富理念,抛弃对收益率的痴迷。
“投资者必须了解,除了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其他绝大部分金融理财产品在法律层面和合同里是不能承诺本金和收益的。”诺亚财富研究员李要深说,投资者应仔细甄别产品,了解产品挂钩的基础资产以及蕴含的风险。
财经评论家余丰慧撰文指出,作为一个冷静、理性、契约意识强的投资者,不能仅仅依靠诸如信托产品口头或者约定俗成的刚性兑付、高回报承诺行事,要提高金融理财知识和金融风险意识,并根据自己的投资实力、经济承受能力,购买符合自己投资偏好的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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