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印象中,中央国有企业在地方往往很强势。然而,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煤能源)下辖的中煤九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煤九鑫)在和山西相关部门交往中大肆展开了“节日金钱慰问”。
相关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提
供的中煤九鑫“节日慰问名单”显示,2008年中秋中煤九鑫仅慰问一处长就送出10万现金。“节日慰问名单”显示,2007年中秋和2008年中秋、春节慰问名单,中煤九鑫送出163万多元慰问金。上述“节日慰问名单”明确了中煤九鑫自总经理到副总经理的慰问分工,并载明了慰问对象、金额以及具体经办人。目前,山西省纪委等有关部门于2014年1月下旬已获得“节日慰问名单”部分证据并对此展开调查,目前尚未公布调查、处理结果。中煤方面在回应《中国经营报》记者答复时表示,中煤方面正在核查有关情况。
“节日慰问名单”显示,2008年中秋,中煤九鑫分别慰问山西省经贸厅一主任和另外两位处长的现金为5万元、10万元、3万元。“中秋和春节向有关部门送礼,在中煤九鑫是公开的、必须的行动。”提供“节日慰问名单”的一位知情人士透露。
根据这一名单显示,2007年中秋和2008年中秋、春节慰问名单,中煤九鑫就送出了163万多元慰问金,其中2007年中秋为56万多元,2008年中秋、春节分别为59万多元和40多万元。
“节日慰问名单”分工明确。以2007年中秋慰问为例,一份签字“存档”的“慰问名单”抬头写道:“在中秋佳节来临之际,为表示对各职能部门的感谢,2007年9月18日晚,经公司卫有存、孟敏、陆少华、赵恒华、杨祥生、赵学耿刘伟领导共同商议,决定对以下省市县有关职能部门领导进行慰问,名单如下......”
公开资料显示,上述领导分别为中煤九鑫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纪委书记、财务负责人等。“节日慰问名单”明确写明慰问单位、对象、金额以及中煤九鑫带队负责人,数额从每人最高10万元、5万元、几百元不等。
除了向政府职能部门慰问之外,中煤九鑫还向上级公司中煤焦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煤焦化)负责人慰问。“节日慰问名单”记载,2008年春节,中煤九鑫向中煤焦化总经理、时任中煤九鑫董事长华祖贵等两人的慰问金标准为20万元。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洪道德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认为,构成单位行贿罪已经很明确。“从证据来看,这样的‘慰问’出于利益的需求,通过集体决定、动用集体资金,当地检察院应该立即介入。”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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