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2月25日讯,两会临近,大智慧通讯社周一从财政部财科所所获《中国税收政策报告(2013):营改增--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显示,未来不动产交易“营改增”中,财科所建议对新建不动产和商用不动产租赁、再次销售征收增值税,居住用不动产的租赁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
和再次销售免税。
报告指出,不动产交易增值税处理复杂,报告建议:对新建不动产,按照标准税率征收增值税。由于销售新建不动产的卖方一般是房地产开发商,对其征收增值税在制度上和征管上不存在困难。
而对不动产的租赁和再次销售,要区分商业用不动产和居住用不动产适用不同的增值税处理办法。
对商业用不动产的租赁和再次销售,建议按正常制度征收增值税,同时纳税人有权抵扣购进不动产时支付的进项税额和翻新、维修等活动发生的相应进项税额。
对于居住用不动产的租赁和再次销售,考虑到交易双方一般都是个人,将其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将会导致巨大的征管成本和遵从成本,以我国目前的征管条件很难实现,因此建议免征增值税。
发稿:丁开艳/秦婷/曹敏慧 审校:彭定芳
https://business.sohu.com/20140225/n395597875.shtml
business.sohu.com
false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https://www.gw.com.cn/news/news/2014/0225/200000316531.shtml
report
1269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2月25日讯,两会临近,大智慧通讯社周一从财政部财科所所获《中国税收政策报告(2013):营改增--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显示,未来不动产交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