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国“两会”的临近,医改中的医药分开议题再次成为业内热议的热点。新医改催生的药房托管能否从根本上促进公立医院改革,破除以药养医?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日获悉,以康美药业为例,已经分四批托管逾80家医院药房业 务。
一位医改专家闻悉上述消息时,一度表示“不方便对此问题发表评论”,随即表示这种方式并没有触及公立医院改革的根本—医疗服务价格体系的深入调整。
但在中投顾问研究总监郭凡礼看来,近期的药房托管模式,打破了医院传统经营方式,对于行业来说是整体的质变。
上市公司热衷“跑马圈地”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包括康美在内的多家上市公司,开始在医药流通领域 “跑马圈地”,频频展开药房托管业务。
其中,康美药业2月11日晚间发布公告称,辽宁中医药大学将4家直属医院及辽宁省中医医疗集团所属22家医院药房交予公司托管。此外,康美还与吉林通化市政府签订了45家公立医院药房托管协议,将独家统一托管上述医院药房。
除了康美,加入药房托管热潮的上市公司还包括嘉事堂与白云山。
商务部发布有关数据显示,2012年至少有29家企业承接药房托管业务,包括国药控股、南京医药、九州通、上海医药、白云山等上市药企及华润医药等大型医药集团等。
事实上,早在2000年之后,三九集团就与柳州市中医院、扬州市中医院等7家医院药房签订药房托管合同,开了国内药房托管的先河,当时被誉为是“医药分家的有益探索”。
郭凡礼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和2000年初相比,如今的药房托管模式在资产的归属性质、药品入院流程、职工编制隶属关系上都发生改变,完全由商业公司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上市医药企业凭借资本优势都有意涉足药房托管,药房托管后可能让利3%~5%。
能否破除“以药养医”现争议
近期的药房托管模式,打破了医院传统经营方式,对于行业来说是整体的质变,对于企业来说出现了更多的发展机会。但是,由此带来的问题在于,在给医药流通领域带来“够得着”的经济效益时,能否不离新医改公立医院改革回归“公益性”的初衷,从根本上破除以药养医?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微观经济研究室主任朱恒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直言,医院将药房托管出去,并没有改变以药养医的模式,因而,医生的处方模式也很难改变,医生仍有拿回扣的动力,这样一来,高药价并未从根本上得到控制。
此外,“药房托管”后,受托方可能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运用垄断排斥其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或优先选择进销差价大的药品,一些品牌药、利润空间小的药品可能被排斥,这可能对医院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构成威胁。
在医院与医药公司利润分成的托管合同下,医院为了保持至少不低于托管前的药品收入,会不断趋利;医药公司是走市场化道路,追求利润最大化,也会不断趋利,并不会从患者的立场对医院的医疗行为进行监督。
同时,目前的“药房托管”模式尚不能采用信托行为、企业托管和委托合同中的任何一种法律来进行完全的诠释。郭凡礼分析,由于目前国家部门对药房托管的监管并没有及时跟上,所以才会出现盲区。调整主要是加强监管,随着监管的不断完善,保证医院与药房之间各自的独立性,不但能够消除“以药养医”的特殊现象,而且能提高医院效率从而促进双方实现效益更大化。
最关键的是,“药房托管”后是否会形成新的药品购销利益链,受托方与医生配合,通过开“大处方”、高价药拿回扣可能更容易、更隐蔽。更多民营企业托管药房则是看中的药品购销差价,希望从中分一杯羹,形成与医院、医生等利益主体“抢食”的现象,使药价很难降下来,托管也很难维持长久。
对于上述隐忧,郭凡礼则表示,如果监管到位,确保药房与医院的独立性,并不会产生恶性关系。
作者:王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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