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福耀表示,2011年,国家在8个主要草原省(区)实施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以下简称:草 原生态补奖政策)。2012年,又将实施范围扩大到了13个省(区),覆盖了所有的牧区、半牧区县。
阿坝州是全国五大牧区之一川西北草原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四川省重要的草食畜牧业基地,也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全州有天然草原6782.85万亩,其中可利用草原5784.42万亩。2011年实施草原生态奖补政策以来,全州共划定禁牧管护区2000万亩、草畜平衡区3765万亩,兑现奖补资金7.96亿元,促进了群众自觉保护草原,加速了传统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
王福耀认为,现行草原生态补奖政策未区别不同类区实际,补奖标准“一刀切”,且奖补项目偏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策的实施效果。经测算,阿坝州草原最低鲜草产量为240公斤/亩、产值为60元/亩,远高于内蒙古、新疆等北方地区的干旱、荒漠化草地,而现行奖补每亩仅4.5元左右。按户均承包草原370亩计算,实施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后,户均畜牧产值从2万元减少到2500元左右,大大少于群众原有收入,影响了群众的参与积极性。
王福耀建议,以草原平均产值为基础,分类区科学确定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以及牧草良种补贴标准;按实际数量实行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应补尽补;增加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补助项目。在草原禁牧、草畜平衡、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以及牧草良种补贴、畜牧良种补贴的基础上,增加“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基础设施建设补贴”,用于建设牲畜暖棚、贮草棚、草场围栏、机具购置维修等。
发稿:严恒/古美仪 审校:肖云祥/田新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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