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盟党派表示,目前,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工作存在一些着亟待解决的问题:决策机制不完善、资金管理不到位、投资环节不规范、约束机制 不健全。
为此,台盟党派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制度设计,建立健全政府投资管理体系。加快政府投资管理的立法进程,及时制定出台有关政府投资的系列具体规定;加强政府投资监管制度建设,对现有政府投资监管中的有关政策法规进行清理。
二、强化权力制约,完善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建立合理的政府投资决策分权机制;尽快建立和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和制度;是建立健全决策听证、投资项目后评价等制度,形成决策失误的纠错改正机制。
三、强化基础工作,完善建设项目基础管理。要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双方廉政教育机制;要进一步强化规划对项目的指导作用;建立联网的政府投资计划安排、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的信息跟踪系统。
四、构建制衡机制,强化建设项目投资监督。建立投资中介机构和专家的责任约束机制和惩戒机制;改进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探索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理制,明确政府投资各个环节监督管理的目标和责任。
五、加大查处力度,落实责任追究机制。要制定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可操作性法规;建立投资决策环节的事前制衡和事后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机制和责任追究的运行机制;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项目建设实行“一岗双责”,发现问题要严肃追究责任,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
发稿:刘玉林/张开埠/何巨骉 审校:于丽波/朱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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