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小康指数为95.8%,高于全国12.27个百分点,居全国第三位、省区第一位,基本实现了全面小康目标。
浙江省统计局昨日发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统计监测评价”报告,显示上述信息。
该评价报告还称,北京、上海小康指数超过96%,在全国各省市区中位居前两位;江苏为95.2%,位居第四;天津、广东小康指数均超过94%,其中广东为94.4%。而之前的2010年,各省市区域小康指数前六位,分别为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江苏、浙江。
去年,国家统计局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体系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由经济发展、民主法制、文化建设、人民生活和资源环境5大方面39个一级指标构成。其中,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是两个重要方面,涉及指标个数较多,权重也较高,分别为22和26.5分,权重合计占整个指标体系的近50%。
由于各省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础不同,国家统计局设计了两套方案:全国31个省市区统一目标值;东、中、西部的部分目标值设置有区别。各省市区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不同的评价方案进行评价。正因为小康是一个相对概念,不同地域不同发展阶段有不一样的内涵和标准,因此该监测指标体系测算的小康指数,只反映小康建设的变化趋势,而非小康的实现程度。
浙江省统计局称,为保持与以往监测评价的延续性以及各省市之间的可比性,浙江省采用第一套方案即统一目标值,对2000~2012年该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展情况进行测算。
从2002年以来,浙江省全面小康建成进程指数,领先全国指数优势均保持在两位数。2000年浙江小康指数为62.7%起步,三四年上一个台阶,2004年上升至71.3%,2007年提高到81.4%,2010年提升至90%以上,2012年进一步提高至95.8%。其中,经济发展指数起点最低,但提高速度最快,年均提高4.17个百分点,已连续3年达到90%以上。
除了要转变粗放型发展方式、破解居民收入增长放缓难题外,民主法制指标落后、研发投入不足也亟需更多的关注和推进。
2012年,浙江民主法制指数仅有84.26%,与其他4个方面指数均在95%以上相比,差距较大。其中,社会安全指数仅为64.2%,是所有指标中评价值最低的,也是提升最缓慢的。民主法制建设需进一步推进,全省每万名公务人员检察机关立案人数为7.85人,比上年增加了0.84人;每万人拥有执业律师数仅为2.13人,低于2.3人的全面小康目标值。
此外,2012年浙江研发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为2.08%,与北京(5.95%)、上海(3.37%)、天津(2.80%)、江苏(2.38%)、广东(2.17%)等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省份的差距还不小,离3.5%的小康目标值差距也较大。从企业科技投入来看,国际上一般认为研发经费支出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2%,企业才可能维持生存,达到5%才有竞争力。
浙江省统计局认为,尽管剩下未实现的指标再提高难度越来越大,但浙江还是有望率先实现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
作者:陈周锡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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