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1超日债”募集说明书上的专项偿债流 动资金支持协议,发行人*ST超日曾就“11超日债”与广发银行上海分行和中信银行苏州分行签订了共计8亿元的银行流动性贷款支持协议,即当发行人对本期债券付息和本金兑付发生临时资金流动性不足时,广发银行上海分行和中信银行苏州分行将在每次付息和本金兑付首日前10个工作日,分别给予发行人合计不超过3亿元和5亿元的流动性支持贷款。
针对部分债券投资人提出的“广发和中信银行要为10亿超日债买单”的提法,3月6日,中信银行进行了有力反击,该行有关负责人表示,“11超日债” 发行时为无担保债券,因此中信银行苏州分行签署的流动性贷款支持协议并不构成对债券的担保。
此外,流动性贷款支持协议中也明确表示,在超日太阳对债券付息和本金兑付发生临时资金流动性不足时,流动性支持贷款条款才会启用。
“自从2012年出现财务问题后,目前超日的现状已经不是临时流动性不足的问题,而是更严重的临近破产的状态。”一位接近双方的核心人士称,投资人必须认识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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