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灾保险今年年初终于在深圳“破冰”。针对下一步巨灾保险制度的发展,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3月11日在“金融改革与发展”记者会上表示:“将主抓制度设计、试点及积极推动立法三件事。”
制度设计层面,项俊波表示,要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两个方面的作用,以商业保险为平台,来构建多层次的风险分摊机制。试点层面,他提出要稳步推进云南和深圳的巨灾保险试点工作。
据《第一财经日报》了解,目前除了深圳与云南,上海、宁波、四川等省市地区政府也提出根据当地实际条件,建立区域性巨灾保障制度,实施方案监管部门还在研讨中。
项俊波说:“云南主要是保房屋,搞农房的地震保险试点,涉及50多万农户。而深圳主要是保人,政府救助、巨灾基金和商业保险三位一体,承保地震、台风、海峡等一般性的巨灾及特殊性风险,覆盖深圳市每一个人口。”
深圳市保监局局长助理周冬梅曾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在制度框架上,深圳市搭建了政府财政、社会筹资和个人投保三位一体的框架。”
立法层面上,项俊波表示:“要协调相关部门尽早出台《巨灾保险条例》,争取国家对巨灾保险的支持。”
保监会曾于近日表示,争取在2014年能将《巨灾保险条例》报国务院通过,但尚无具体时间表。
项俊波称,建立巨灾保险制度非常重要且紧迫。调查结果显示,现在82%的群众赞同和支持在我国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国际上,巨灾保险赔款一般占到灾害损失的30%至40%,我国还不到1%。以汶川大地震为例,直接经济损失是8451亿元,保险只赔了20多亿元,占比是0.2%。他表示,巨灾保险制度可以大大减轻政府和财政的负担。
年初深圳巨灾保险的试点被业界认为是我国巨灾保险破题的标志。保监会年初曾表示:“下一步将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重点灾因的方式,实现点到面的推广。”
目前,保监会制定了“中央统筹协调、地方破题开局、行业急用先建”的“三条线、齐步走”的巨灾保险制度战略。即中央层面,将巨灾保险纳入国家财政预算,与我国综合减灾体系对接,积极推动立法,研究制定《巨灾保险条例》;地方层面,推动巨灾保险在深圳、云南等试点地区尽快破题,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行业层面,研究开发巨灾保险产品,建立巨灾保障基金。
此外,在和巨灾保险密切相关的农业保险发展问题上,项俊波表示,下一步,考虑围绕国家粮食生产安全方面扩大农业的保险覆盖面;加强监管;积极落实农业保险条例;高度重视风险的防范,特别是足额提取大灾风险保险准备金,来守住我们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作者:杨芮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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