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仍在等监管层具体办法的落地。
有媒体报道,华泰证券广州长隆主题公园入园凭证专项计划已于上周拿到批文,这是专项投资业务被取消后首单获得批文的项目。而证监会最新发布的《证券公司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审批》情况 表显示,仍有12家已受理的专项计划在列。
业内人士称,此前已受理的项目仍循旧有审批通道进行,华泰项目应属此列,而新项目则需等待具体办法出台后再申报。
此前的2月28日,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不再受理作为资产证券化载体的“证券公司专项投资申请”,资产证券化业务将由新设立的公司债券监管部负责,行政许可取消后的管理机制体现市场化原则,具体办法将在近期发布。
业内人士预期,除取消行政审批外,这是弥补此前专项计划不足,及重新赋予资产证券化载体“信托关系”的机会。
事实上,伴随着信托法修法准备工作的提速,有关信托关系“普惠化”呼声也愈加强烈,而业内仍对于资产证券化未来载体引入“信托机制”怀抱预期。同时亦有业内人士认为,由于相关法律从启动修订到实施的周期较长,因此专项计划取消后,券商将SPV外包给信托公司也成为了一种可能。
移交债券监管部背后
资产证券化的监管权由机构部转移至公司债券监管部,业内人士认为,资产支持证券或亦将被纳入债券监管体系实现统一监管。
在业内看来,由于此前获批的资产支持证券多数为脱离原始权益人的担保,或未能实现资产真实出表,此类资产支持证券更像是异化的“债券”。
“之前的几单资产证券化,ABS没能脱离原始权益人的担保,这种情况证券定价是扭曲的。”深圳某券商资管部执行副总经理吴洋(化名)表示,“本质上说,它更像是一种债券而不是资产支持证券。”
以2012年底获批发行的“中信证券·欢乐谷主题公园入园凭证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例,该原始权益人华侨城A的大股东华侨城集团为该计划的ABS提供担保。
“中信华侨城项目实际上是一个监管套利,作为房企它许多其他的融资渠道是被堵住的,但它通过这种方式实现了融资。”吴洋指出,“它把未来的门票收入作为基础资产实际上有很多问题,如果不是大股东做担保,成本也不会这么低。”
事实上,这种模式较常见于过去的资产证券化试点中,如在东方证券远东租赁专项资管计划中,原始权益人远东租赁的母公司—中国中化集团为其优先级证券提供全额担保。
另一方面,随着专项计划的取消,券商相关部门的分工或受到影响。此前,对于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部门归属,多数券商并无统一标准。
“有的券商把资产证券化放在资管部,一些则是投行或固收部门。”华中一家券商固定收益部项目经理表示,“因为是创新业务,所以有些券商是几个部门都在做,谁做出来算谁的。”
而在该固收经理看来,随着资产证券化被并入债券监管部,这或意味着券商的固收部门将在该类业务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
载体“信托化”预期?
此外,专项资管业务取消之后,一个新的问题将浮出水面,那就是资产证券化的新载体将以何种身份出现。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此前的载体“专项资管计划”的法律关系定位存在模糊,其中瑕疵也广受业界诟病。
“资产证券化的前提是资产真实出表,与原始权益人隔离。”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李涛(化名)表示,“目前能实现这种目的的法律关系只有信托,而专项计划则不被信托法保护。”
去年2月26日,证监会公布《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专项资管计划为信托计划”,此举被视为监管层为券商资产证券化引入信托机制所做的努力,但该规定或因与上位法冲突而在正式稿中被删去。
由于无法寻求《信托法》保护,因此以专项计划作为SPV的资产证券化能否实现完整的破产隔离也备受质疑,出于应对,彼时部分资产证券化项目采取了双SPV模式,即将基础资产列入专项计划的同时,套入单一信托来实现SPV的信托化。
“这个问题迟早要解决,不然没法实现真正的破产隔离。”李涛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现在需要厘清的是上位法,上位法修改,券商的资产证券化才可能有独立的SPV。”
“除了信托法之外,证券法也应加入有关资产支持证券的论述。”李涛认为,“排除法律障碍,让新的SPV“信托化”才是大势所趋。”
亦有业内人士表示,由于法律从启动修订到实施的周期较长,因此,当下券商将SPV外包开展证券化业务更有可能成为一种选择。
“短期内让券商拥有信托式的载体不太可能。就算启动修法,距离真正实施还要等很长时间,”前述固收经理表示,“目前最有可能的方式还是借信托公司的通道来做SPV。”(编辑 巫燕玲)
作者:松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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