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从制度和操作两个层面,规范部分保险公司在银行 存款业务中存在的操作不透明、约束机制不健全、风险管理薄弱,以及被他人挪用等风险隐患和问题。要求保险公司办理银行存款业务,应当选择取得保险资金托管资质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专业金融机构实施第三方托管,防范资金挪用风险。配合保险公司违规办理银行存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将列入行业警示名单。
华泰证券分析师陈福向大智慧通讯社(微信DZH_news)表示,现在大型保险公司操作比较规范,但有一些中小保险公司在险资存款业务中存在各种不规范的操作,如果得不到有效管控或为将来风险留下隐患。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更认为,保监会出台新规严控险资银行存款风险,和近期要试点的民营银行有关系。“利率市场化的来袭,民营银行要落地,常规监管也要跟上。”郝演苏表示。
**险资存款禁为他人质押融资**
银行存款是保险资产配置的基础性资产,占比接近三分之一。根据保监会最新公布的数据,保险资金银行存款21,987.93亿元,占保险资金运用余额的28.46%,仅次于债券投资的比例。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强化交易对手资质,规范业务操作流程,防范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建立银行存款托管机制,防范资金挪用风险;加强监督管理,强化银行存款业务的信息报告要求和建立行业自律管理机制,加强交易对手风险监测等。
大智慧通讯社发现,保监会还提出要规范存单质押行为,明确以银行存款为自身质押融资的管理要求,禁止向他人提供质押融资、担保、委托贷款或为他人谋取利益。
**控制“委托定向投资”**
在部分分析人士看来,保监会此举还是为了堵住银行业"委托定向投资"同业业务模式的保险资金来源。委托定向投资”指的是委托方将资金存入受托方,受托方再按照委托方的指令以受托方的名义投资于委托方指定的金融资产项目。保险资金参与的模式,就是充当“委托方”。
陈福向大智慧通讯社表示,部分中小险企为了追求高收益,就通过委托定向投资将资金流向非标资产,比例已经远远超过了保监会规定的25%的上限。
一位大型险企资管公司人士则向大智慧通讯社表示,保监会出台该《通知》,主要是作为一个资金运用的监管补充,并不代表目前行业就存在这方面的风险。“此前,保监会对险资存款业务监管的不多,现在是一个政策补充。”该人士表示。
“该《通知》的出台,其实对大型险企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但对一些存在不规范存款业务的中小险企,可能造成一定的冲击。”陈福表示。
发稿:葛振兰/曹敏慧 审校:孔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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