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商报,去年8月14日,上海最大保险中介机构—泛鑫的高管陈怡外逃,当时传言陈怡卷款5亿元。这一事件引起了各方高度关注。8月19日,陈怡涉嫌经济犯罪在斐济被抓获。8月30日,上海警方证实,陈怡在外逃时,携带现金并非5亿元人民币,而是折合人民币700万元的外币和一些奢侈品。在此期间,上海保监局发布的公告显示,在检查中发现泛鑫擅自销售自制的固定收益理财协议,已被立案侦查。这一事件牵扯到6家与泛鑫合作的险企。
就在这一事件被曝一个多月后,工作组随即成立处理相关事宜,今年1月所涉及各险企先后推出垫付方案,均需要与泛鑫代理人进行签约。在泛鑫任职一年多的员工小可(化名)表示,目前方案涉及两种客户,工作组把这两种客户分为“非亲”客户和“四亲”客户。
对此,小可解释,“非亲”客户就是指代理人非法操作,替客户签字、回访,而整个过程客户毫不知情;“四亲”客户指自己签字且接受险企电话回访、按照保险正规销售模式签下保单的客户。
而对具体的赔偿细则,另外一名泛鑫代理人小肖(化名)则介绍,现在无论投资几年的客户,目前拿到的只是本金,之前在泛鑫拿到的利息全部被扣除,而追讨利息一事,只能从长计议。而在泛鑫工作几年的代理人则需要退还因这一业务所获得的所有佣金用来垫付。
已经和一家涉事险企签完协议的小文(化名)表示,目前,代理人的佣金被险企认定为非法销售所得,在代理人退还给保险公司全部佣金后,险企才会垫付其客户所缴的资金,如小文的3个客户在泛鑫共投12万元购买某险企的保险产品,小文得到5%的佣金已全部退还给险企。
小文还强调,垫付协议大体包括代理人佣金数额、代理人退还佣金数额以及保险公司为客户垫付金额,还有一条是险企、客户、代理人三方还须签订一份权利转让书,即保险公司拥有向泛鑫代位追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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