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1世纪经济报道,央行支付清算司召集12家银行电子银行部相关负责人赴京开会,研讨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设个人人民币电子账户的规范。知情人士透露,央行态度倾向于鼓励银行业的互联网金融创新,认可民生等的直销银行模式,但强调要加强银行账户实名制的管理。
央行对电子账户的定义为,银行通过官方网站、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非柜面渠道为个人开立的,经银行实名身份认证之后,依托于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子银行等电子渠道办理业务的人民币银行账户。
央行对开立电子账户的要求为,只能由个人携其本人身份证亲自办理,不得代理。其次,银行为给个人开立电子账户必须绑定同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该账户必须为该人通过银行柜面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不得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开立的支付账户,也不得为其它银行开立的电子账户。同时,姓名实行实名制,必须与身份证的姓名和绑定银行账户的姓名完全一致。
央行将个人电子账户根据核实程度的不同,分为弱实名电子账户和强实名电子账户。
对于未在银行柜台与个人见面认证开立的电子账户,央行界定为弱实名电子账户,功能仅购买本行理财产品。账户中的留存资金,按活期存款计息。资金进出都只能通过绑定的银行结算账户。
而对于银行与其它银行合作进行了身份认证,或通过柜台认证,以及电子账户和绑定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行为同一银行的,为强实名电子账户。
对于中小型银行而言,囿于网点的限制,“我们更希望央行能够放松对弱实名电子账户的管制,增多一些弱实名电子账户的功能。”一位银行的电子银行部负责人表示。
央行规定,银行为个人开立的电子账户不得发放任何实体支付介质,包括银行卡、存折(单)等。同时,银行还需要为其明确具体的开户银行网点,该网点承担电子账户实名制审核及相关管理的法律责任。并且,银行在为个人开立电子账户后必须向央行当地分支机构进行备案。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