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为第三方人士提供资金通道并开展私募融资,作为上市公司的审计机构竟然不知情?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国创能源(600145.SH)身上。
近日,面对包括《第一财经日报》等媒体的连续质疑,国创能源发布公告承认了为优道投资所募集资金提供账户,并将近12亿元资金私自划转给第三人的事实。但如此大额的资金往来,国创能源2012年年报和2013年中报竟全无体现。
资料显示,国创能源审计机构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国创能源2012年年报显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该份年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昨日,《第一财经日报》联系了负责国创能源的该会计师事务所两名签字审计师王传邦和徐新毅。直接负责国创能源审计的徐新毅称“不便接受媒体采访”;而王传邦则对本报称,因为2013年年报审计工作正在进行,公司2013年审计报告将如实反映。不过,对于国创能源2012年年报对大额资金往来为何没有体现的问题,王传邦没有回应。
3月18日,国创能源公告称,经公司财务部门根据有关陈世达、贵州阳洋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划款情况的清理,公司监管账户根据委托共流入资金11.922亿元,根据委托划出11.921亿元。其中,从优道投资管理的有关合伙企业共转入监管账户9.36亿元,从监管账户转出到优道投资管理的合伙企业1.66亿元,优道投资转入公司监管账户净额7.7亿元。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在这起事件中,上市公司完全沦为第三人地下融资通道,已经不仅涉及到年报虚假陈述的问题,更是一种上市公司治理不规范的表现。“如果上市公司沦为第三人随意融资的通道和工具,还谈什么公众公司?这是有违监管层近年来着力加强投资者保护的监管方向的。”
同时,许峰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存在明显失职行为。在对国创能源的审计工作中是否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监管机构需要对此进行追究。
3月17日,国创能源收到证监会贵州监管局《关于对贵州国创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责令改正决定的主要内容为:经查,发现公司在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账号为437761907172的账户、天津银行上海分行账号为236101201090079562的账户和农行上海赵家巷支行账号为03-779700040089598的账户存在大额资金往来未纳入账务核算的情况。以及2012年年度报告、2013年半年报和2013年第三季度未披露上述账户现金流的情况。
根据国创能源引述的贵州证监局的责令改正决定,国创能源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10条、《证券法》第63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2条、第3条、第19条的规定,现责令公司在2014年4月15日前完成整改,且达到如下要求:完善会计核算体系、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对现金流情况进行补充披露。公司应当在2014年4月15日前,向贵州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贵州证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
许峰认为,上市公司这样的严重违规,责令改正的处罚显得太轻了,证监会应对此立案调查。
作者:刘冬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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