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副部长矫勇3月21日在京表示,水利“三条红线”指标体系已基本建立,已经正在推进省级以下指标的分解工作。
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了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
水资源总量约束日趋突出
在国务院新闻办2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矫勇说,到目前为止,已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完成辖区内“三条红线”指标分解,覆盖95%的地级行政区和近700个县级行政区。
“我们还在这个基础上开展了50多条河流的水量分配工作,其中太湖、淮河等11条河流的水量分配方案已经过水利部的审查。”矫勇介绍,第二批28条江河水量分配也已启动。
矫勇对记者说,江河湖泊具有重要的资源功能和生态功能,是洪水的通道、水资源的载体、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发展过程中,忽视河湖保护,违法围垦湖泊、挤占河道、蚕食水域、滥采河砂等问题突出,严重威胁着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矫勇说,“现在的河湖状况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状况,确实有令人担忧的地方。”
我国地表水资源量中有32%的水为基本生态用水,不能有效控制和利用的洪水量占40%,水资源可利用量仅占28%,水资源总量的约束日趋突出。
水利部统计显示,我国目前的年用水总量已突破6000亿立方米,约占水资源可开发利用量的74%。水资源过度开发,已接近或突破水资源可以支撑的限度。
“实际上,2012年全国用水量已经到了6131亿立方米。”矫勇对记者说,像北方地区,水资源非常短缺。淮河流域人均水资源只有300立方米,这在国际标准上是绝对缺水的地区。在这些地方就要进行大规模的节水,包括农业节水,工业结构调整、经济结构的调整,包括产业升级,使用最先进的节水技术,也包括城市的节水行动。
“而一些水资源比较多的地方,也并不意味着开发利用没有上限。”矫勇说,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为全国水资源开发利用设定了上限,“这个上限就是7000亿立方米,并且进行了分配,每一个流域也都有自己的上限,跨越这个上限,说明开发利用不合理了。
在谈到上限的确定原则时,矫勇介绍,总体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是28%,有72%的水要保留在江河和河湖里。
根据《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目前全国多年平均总缺水量为536亿立方米。海河、黄河、辽河、西北和东部沿海城市等地缺水严重,缺水范围正在蔓延。如果不采取强有力的刚性措施,就难以扭转水资源严重短缺和日益加剧的被动局面。
河湖管理将引入市场机制
在创新河湖管理模式方面,矫勇表示,鼓励各地推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的“河长制”,对河湖的生命健康负总责。
他说,水利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准备把“河长制”这一套成功的做法向全国进行推广。
记者从水利部了解到,在河湖管理方面,水利部也将引入市场机制。上述指导意见提出,“凡是适合市场、社会组织承担的工程维护、河道疏浚、水域保洁、岸线绿化等管护任务,可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
根据今年2月28日水利部出台的《关于加强河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河湖管理是当前水利工作的一项硬任务。
该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建立完善河湖管理体制机制,努力实现河湖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
矫勇表示,将根据河湖生态环境修复成本,按照“谁破坏、谁赔偿”的原则,研究建立河湖资源损害和责任追究制度。
记者从水利部了解到,该部正在加快建立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制度。上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建设项目确需占用水域的,应按照消除对水域功能的不利影响、等效替代的原则,实行占用补偿。”
该指导意见还提出,鼓励地方积极探索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的补偿方式,制定相应的补偿管理办法。把占用水域补偿措施作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的重要内容,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
在谈到水权问题时,矫勇告诉记者,水利部已在宁夏、内蒙进行了水权交换的试点,即采取以工补农的方式。
他解释说,因为这些地区要大力发展能源工业,没有水怎么办?就向农业购买水权。“我觉得这种试点是非常好的,可以推广。”矫勇说,这一办法充分发挥了市场在配置资源里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了社会资金,尤其是企业的资金,来投入到农田水利建设。通过合理确定水权价格,也可以更好地加强工业用水需求侧的管理,促进工业节水更上一个台阶。
根据我国政府提出的水资源管理目标,到203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7000亿立方米以内;用水效率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4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来源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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