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记者 石岩
略懂新闻传播规律的人都知道,一些新闻事件的出处,远比新闻本身更有意思。此次由日本媒体曝出的稀土案判决便在此列。
《日本经济新闻》20日报道称,世贸组织(WTO)将于近日就中国限制 稀土出口案公布专家组报告,这份报告将判决中国“败诉”,要求中国撤销稀土出口限制。
日媒之所以如此“热心”这一裁决结果,乃是因为在此案中,日本扮演的角色至关重要。2012年3月,正是日本联合美欧,将中国“告上”WTO,三方指责中国通过扭曲稀土出口贸易的方式保护国内产业,要求“纠偏”。
“作为中国稀土出口的第一大户,日本常年以低价从中国买进大量稀土资源,其中不乏通过走私等不法渠道。”能源专家、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向中新社记者指出,日本期望借助WTO,继续低价从中国获得稀土资源,“越便宜越好,甚至是像从前一样,"以黄土的价格买稀土"”。
上述论断得到了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的印证,该商会副会长刘贻南提供给中新社记者的资料显示,2003-2012年十年间,日美法三国累计从中国进口稀土数量占中国稀土出口量的75%,其中日本占比为41%、美国占23%。这背后是中国稀土的“物美价廉”。
日美等国之所以大力进口、储藏稀土,乃是因为稀土对于很多高新精尖技术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具有极强的战略价值。
“作为进口方,日本自然希望中国稀土能够限制少一点,价钱贱一些。”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认为,“但鉴于稀土资源的有限性及稀土开采对于环境的破坏,中国不可能无限制地开采和出口。”
中新社记者曾赴内蒙古包头某稀土矿考察,该矿造成的植被破坏、土壤污染及水土流失等状况,让人触目惊心。相形之下,美国坐拥超千万吨、位居世界第三的稀土储量,却宁愿“舍近求远”,宁愿出钱进口,从而避免了本国环境因稀土开采造成的破坏及资源的提前耗尽。
事实上,正是出于保护资源环境的目的,中国政府才对稀土开采、生产和出口采取管理措施,这也是中国抗辩稀土官司的主要理由。
对于日媒所“预判”的WTO裁决结果,中国商务部一位了解稀土案的官员表示,中方对此“早有心理准备”。而依据WTO规则,本次裁决仅相当于“一审”,倘若败诉,中国肯定会选择上诉,但业界对于“二审”(WTO上诉机构裁决结果,即最终裁决)翻案的前景亦抱持悲观态度。
据报道,即将发布的专家组的报告认为,“如果是以保护资源为目的,应该采取限制国内产量等替代对策”,并据此认定中国限制出口使国内产业获得优待。
“WTO的规则中国不可能不遵守,但就稀土一案,中国在积极抗辩以外,必须做出战略层面的调整。”韩晓平指出。
事实上,中国的稀土战略确有值得调整的必要。中国五矿商会一位不愿具名的负责人表示,稀土产业链的巨大利益,使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企业的诉求“各不一样”,有些甚至难以调和。如何在维护国家整体利益的基础上,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案,已是亟待啃下的“硬骨头”。
值得注意的是,改变已经开始。中国政府已着力于重拳应对环境污染,同时组建大型稀土集团,淘汰或整合小型或作坊式的稀土企业,以彻底避免走私和滥采滥挖。当然,这一系列举措势必触动地方政府的税收“奶酪”,如何理顺相关利益关系,考验着决策层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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