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财政部网站25日公布的2014年中央财政预算显示,今年央企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将在现有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
根据其中的2014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2014年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央企税后利润(净利润扣除年初未弥补亏损和法定公积金)的收取比例分为五类执行。
第一类为烟草企业,收取比例25%;第二类为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资源型企业,收取比例20%;第三类为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 等一般竞争型企业,收取比例15%;第四类为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2011年和2012年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企 业,收取比例10%;第五类为政策性企业,包括中国储备粮总公司、中国储备棉总公司,免交当年应交利润。其中,前四类企业上缴比例均较去年上调了5个百分点。
另外,符合小型微型企业规定标准的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不足10万元的,比照第五类政策性企业,免交当年应交利润。
征缴比例提高后,财政部预计,2014年收取央企税后利润(净利润扣除年初未弥补亏损和法定公积金,下同)1414.9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75.43亿元,增长36.1%。其中,第二类企业增加的上缴利润最多,较去年增加163.73亿元。
此外,今年国有资本收益预算支出安排还加大了对民生的投入。
政部表示,2014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578.03亿元。其中企业困难职工补助支出5亿元,用于央企困难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保等民生支出184亿元;国有股减持收入补充社保基金支出10.42亿元。
财政部还单列了一个其他支出70亿元,用于设立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外界猜测,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可以通过央企中已成体系的大型企业实施改造,如中航工业、华润等,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可能对现有的国有资产经营平台加以新设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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