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最高院发回重审的东 星集团诉融众集团股权纠纷案26日上午在湖北省高院开庭重审。按照东星集团的说法,东盛地产价值高达20亿元,因此该案的审理结果将直接决定兰世立能否东山再起。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在庭审现场了解到,原告东星集团及兰世立等的代理人在重审庭审过程中提出了新的诉讼请求,包括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及返还东盛地产所有财产等。
东星代理人认为,融众集团借东盛的鸡下蛋却不把鸡还给主人。可以说,本案是名为“股权转让”实为非法金融的高利贷“质押融资”。这也是目前中国高利贷公司放贷的一贯做法。
融众借鸡下蛋不还鸡?
原告东星方面在庭上介绍说,2007至2008年间,世界金融危机爆发,东星集团旗下东星航空受此影响,资金链严重受限。同期,国营航空公司中国航亏损130亿、东航亏损97亿、南航亏损86亿,但由国家财政补贴和金融贷款帮助度过难关。而东星航空当时每月亏损2000万以上,却没有得到帮助。
为拯救东星航空,兰世立不得不用集团另一实业资产东盛房产担保融资,试图募集资金3亿多元,以渡难关。
此时,谢小青表示,他们能够为东星航空提供抵押贷款,并提出要以东盛房产当时市值16.8亿元的全部公司房地产资产质押担保,同时要求用托管的方式接管公司,以保障其资金、利息安全。
原告代理人说,融众在套进东盛公司债务后,为了进一步保障担保物安全,要求将托管支付变为股权变更抵押。
“兰世立为了融到3.15亿借款拯救东星航空,只得同意抵押。”原告代理人介绍,双方在签字确认时,东盛移交的房地产价值达到16.8亿。公司另有东星航空的投资债权1.4亿,股权30%,总资产近20亿元。
据称,融众在变更东盛公司的工商登记法定代表人和股权后,只支付了8550万元就不再支付余款。而此时的兰世立,既失去了公司控制权和财产支配权,又没有拿到3亿多元融资,被融众一下子拖进困境,最终导致东星航空陷入债务危机。
原告代理人认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是融资担保,而不是真实出让公司。“本案不是真正的出让公司股权的交易合同,而只是为了解决资金燃眉之急的临时质押合同融资行为。”
被告融众方面对此说法在答辩阶段予以反驳。被告代理人认为,原告上述主张完全与客观事实真相不符,是为逃避合同履行义务而编造的,依法不应得到认定。
被告代理人称,本案股权转让的东盛公司当时在股权转让之前经营惨淡,已陷入巨大的经营困境,是名符其实的“烂尾楼”,且东盛公司的原股东兰世立、东星集团一直被众多权利人以各种方式进行追债、主张权利。
同时,兰世立在其自传《东星十八年》中亦自述:“经过反复的论证考察,我决定壮士断臂,将集团的房地产公司连同其开发建设的光谷中心花园、光谷商业中心整体出售”,“将其出售后,不仅不需要再投入资金,还可以为航空公司救急,应该也算是一举两得了。”
此外,兰世立、东星集团在2009年下半年曾向答辩人发送过两份书面通知,其中一份通知的内容是认为答辩人没有付清“股权转让款项”, 要求答辩人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继续支付“股权转让款项”;另一份通知的内容是要“解除”合同,而从没有提及合同无效甚至合同效力存在瑕疵的主张。
双方“论辩”
与此同时,原告代理人还在庭上指出,融众不具备从事金融活动(借贷业务)的权利能力,违背公司之间不得借款的规定,违背不得超过四倍银行利息的规定,以“担保费、利息、委托报酬、垫付费用、资金占用费、融资资金”等进行分解,规避法律,以6分利和15分利的月息进行违法拆借,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谢小青在庭上称,在本次开庭前,相关纪委、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显示其本人及所代表的融众集团在开展非银行金融服务的经营活动中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账簿规范,财务数字准确,所有依法经营取得的营业收入都照章申报纳收,根本就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
原告代理人指出,融众以李军、杨嫚的名义,签字“股权转让”、质押并控制股权,实际上是帮助融众资本投资集团及其关联公司进行转款洗钱。
但被告方在发表质证意见时否认了“李军、杨嫚是影子交易人”的说法。谢小青说,自己确实曾代表融众集团在李军、杨嫚履行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款支付义务时给予了一定的支持,双方开展了商务合作,但李军、杨嫚并不是融众集团的高管或雇员;东星全然不顾自己亲自与李军、杨嫚谈判,签合同,出具接受股权转让款授权书等大量事实,自编自造虚假的所谓谢小青代表的融众集团指定了李军、杨嫚签订合同,李军、杨嫚不是合同当事人等情节,以诋毁《股权转让协议》的合法性、真实性,显然与事实不符。认定。
不过,李军、杨嫚昨日并未出现在庭审现场。原本该由李、杨两人签名的质证意见函亦由谢小青代签。
至于洗钱,原告代理人亦指出,融众以东盛资产(或者股权)抵押,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湖北分行7000万元,中信银行武汉支行1.5亿元在内的贷款,加上房产销售收入4亿元,融众集团已从东盛套现近7亿元。
被告代理人对此驳斥称,在接管东盛公司并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控制公司经营管理后,被告方发现东星移交的公司财务、经营及资产资料不全、缺漏甚多。
不仅如此,被告在股权转让款继续支付过程中发现,东星的违约行为愈加严重。比如: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承诺的直接体现股权价值的项目未销售面积面积严重不实,与实际未销售面积相差甚远;东星甚至还使用拒未交付的东盛公司另一公章,私下以东盛公司名义于2008年12月将东盛公司名下大量未售房产为东星的其他债务向辽宁省公安厅提供偿债2000万元的担保,导致辽宁省公安厅于2008年12月15日将东盛公司名下大量未售房产予以查封。
被告方称,非但没有洗钱,相反,为使项目复工重建,其不得不投入巨资用于恢复施工、缴纳拖欠的政府款项、清偿各类债务、完善前期相关手续、完成各类配套设施、加快内外装修等后期建设、消除原有负面影响进行营销宣传、大力进行商铺招商等,对项目全面启动运营,投入资金的总额已达17.3亿元,减去卖掉的4.46亿元的存量房产,目前李军、杨嫚在东盛项目上的亏损额达到9.97亿元。
兰世立复出仍不确定
东星集团诉融众集团股权纠纷案被关注,主要原因在于东盛公司是兰世立东山再起的重要筹码。该案结果将直接关系到兰世立复出的成败。
兰世立此前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曾透露,自己早在狱中就想了不少商业项目,这些都为出狱后不至于落后于时代和为东山再起打下基础。
兰世立告诉本报,目前,其在狱中思考的几个商业项目,有的已经得到了一些商界朋友的肯定,正在进行之中,而他看好的行业,包括旅游业和一些新兴行业。
据透露,东星集团未来的业务重点可能会选择有别于国内现有产品的互联网领域,而公司的布局重点将从湖北省转移到国内其他省份。
这个庞大的投资计划的部分启动资金将来自于信中利资本董事长汪潮涌、当当网CEO李国庆、万科集团董事会主席王石等国内知名企业家的支持。而这笔资金的规模将超出想象。
兰世立曾对本报透露,上述复出计划将在2014年春节后对外公布。
但截至目前,兰世立尚未对外公布自己庞大的复出计划。外界普遍认为,兰世立复出能否东山再起,目前仍不能确定。
作者:周芳来源一财网)
点击进入【股友会】参与讨论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