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锡文指出,土地收益的分配,目前全世界大体只有两种道路,一种是土地收益全归个人,政府对其征税,这是一些老牌发达国家的做法,并不适合现在的中国。另一种就是台湾的做法,农民在其中获得大概40%的收益,40%土地用于绿地和基础设施建设,20%的土地在市场买卖。
他介绍,目前台湾农民在征地中获得的40%的收益,形式非常自由,可以是40%的被征土地,可以是被征土地卖出收益的40%,还能选择部分钱部分地,完全尊重农民意愿。
除了征地的收益分配上,陈锡文认为,台湾在城镇化上的做法也值得学习,在台湾推城镇化有很多限制,在资金上就规定现有的财政预算不能投入城镇化建设,是现有城市产生的收益,也就只能用于现有城市的社会化公共服务,建设新城要自求财务平衡,不能保障平衡,就暂缓城镇化建设。
发稿:余一/许菁/曹敏慧 审校:彭定芳
点击进入【股友会】参与讨论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