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明,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4亿元,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项目计划投资额为1.76亿元。截至2013年6月,公司实际动用募集资金投入该募集资金项目2.58亿元,超出计划投资额8,200万元,超出比例达46.52%。对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发生的重大变更事项,公司未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3年8月才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深交所认为,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相关条例,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彭建虎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李瑞瑜、水润东作为公司保荐代表人未能勤勉尽责、及时发现和制止公司上述违规行为,也未能督导公司作出整改,亦负重要责任。
鉴于公司上述违规事实,深交所决定对公司、公司董事长彭建虎连同两名保荐人李瑞瑜和水润东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并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同时向社会公布。
发稿:林桢/古美仪 审校:胡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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