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据华尔街日报报道,谷歌在为其智能眼镜申请“眼镜”(Glass)商标时,受到美国专利商标局的“阻扰”。
此前,谷歌已经成功申请到“谷歌眼镜”( Google Glass)商标。一年前,谷歌再次向美国专利商标局申请“眼镜”商标,但后者拒绝批准这项商标。
去年秋季,商标审查员在写给谷歌公司的一份信中提出了两点反对意见,其中顾虑之一就是,担心“眼镜”商标跟目前现有或者正在申请的包含“眼镜”字眼计算机软件同名,这样就容易让消费者犯迷糊。此外,该审查员还表示,“眼镜”商标仅具有描述性(merely descriptive)。依据联邦法律,只是描述某种产品的文字不赋予商标保护。比如,一家制造沙拉的公司不能申请甜辣酱商标。
“跟其他公司一样,谷歌只是采取常规措施来注册和保护其商标。”谷歌发言人表示。目前,谷歌已经向少数人群出售了其智能眼镜,但还未公布向大众零售市场发售这款设备的具体的时间。
谷歌律师在回复商标审查员的信中辩解道,谷歌申请的“眼镜”商标不会迷惑消费者,因为在过去几年时间,有很多媒体已经对谷歌眼镜这款设备进行了报道。此外,他们也不同意所谓的“仅具有描述性”这一说法,表示谷歌智能眼镜的框架和显示屏部件并不只包含眼镜,它们是由钛金属和塑料制成。
不过,去年12月,一家已注册“Write on Glass”商标的浏览器扩充套件(browser extension)开发商Border Styl,就反对谷歌注册“眼镜”商标。上月,谷歌予以回击,写请愿书要求撤销Border Stylo商标。
华盛顿商标律师Josh Gerben表示,谷歌并不需要注册眼镜商标来将其产品称之为“眼镜”。不过,如果谷歌商标申请失败,该公司今后就很难去保护其商标,或者起诉他侵权行为。(ki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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