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交所、上海证监局、中金所、光大集团高层真实行动全曝光。
8·16光大乌龙指主要当事人、原光大策略交易部总经理杨剑波[微博],于2月8日对证监会[微博]提起诉讼,该案于4月3日在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但事实的全部并未伴随庭审的召开而浮
出水面。本报记者昨日从权威处取得证监会向法院提交的举证资料,其中多处细节并未在庭审中讨论。当事人杨剑波本人更向记者透露,一部分重要细节甚至“被证监会刻意隐瞒了”,且被回避的信息均与上海证监局、上交所[微博]、中金所[微博]等监管层行为有关。
刑事法专家分析认为,如果被告方隐瞒或篡改证据、证词,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杨剑波在昨日庭辩中就曾质疑,证监会向法院提交的中金所监察部张红的证词涉嫌“瞒报和篡改信息”。而法院资料则显示,证监会提供的8月16日通话记录中仅有张红与光大证券李聚华的电话录音,并无张红与杨剑波的通话录音。
但据证监会提交的书面调查资料,张红在8月16日当天13点05分与光大证券联络人李聚华电话沟通,询问光大卖出行为,李聚华随即向张红提供了杨剑波的联系方式,之后张红从13点08分开始就对冲行为与杨剑波进数次对话。证监会向法院提供的两份资料,存在彼此矛盾的嫌疑。
杨剑波本人则向记者证实,当时张红不仅知晓光大证券策略交易部正在执行“卖出”操作,甚至建议他下单时控制节奏,“不要太猛。”
但与张红的对话的具体内容并未出现在证监会提供的书面资料中。
不仅如此,根据原光大证券总裁徐浩明的笔录,事发当日11点至12点期间,其与上交所总经理黄红元、副总经理谢玮都进行过电话沟通,且共同讨论该如何向市场解释,谢玮还向徐浩明提出,光大证券披露信息之前需先将具体原因告之交易所。
更多隐藏在上市公司监管一处处长袁同济、上市一处主任科员童惟,以及光大证券原总裁助理杨赤忠、证券事务代表朱勤、董秘梅健笔录中的关键信息,将详细披露在4月7日出刊的《新金融观察》,全面揭秘证监会调查过程。
新金融记者 智梦寻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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