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吴斌 发自北京 昨日,不少网站刊发新闻“我国首座内陆核电站将在湖南开工”,引起国人关注。该“新闻”所指的中核集团湖南桃花江核电公司昨日向南都记者证实,该核电项目只是在当地开展科普宣传工作,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能够早日开工进行前期准备,而不是网站新闻标题所说的“即将开工”。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该核电站第一次引起外界关注。一个月前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湖南团连续第二年以全团名义,向大会提出尽早启动内陆核电项目的建议。
建议认为,桃花江核电项目已经完全具备了开工建设的条件,希望国家尽快明确有关的计划和要求,推动项目按照2014年启动、2015年准备、2016年开工的时间表有序推进。
据了解,湖南桃花江核电站、湖北大畈核电站和江西彭泽核电站是2008年初冰雪灾害之后,首批拿到国家发改委“路条”(即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的内陆核电站。截至2013年底,有着“内陆第一核电站”之称的湖南益阳桃花江核电项目签约金额近160亿元,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6.3亿元。
日本福岛核电站发生事故之后,中国核电政策调整。2011年3月,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并作出决定,立即组织对中国核设施全面安全检查,全面审查在建核电站;在核安全规划批准前,暂停审批核电项目,包括前期工作的项目。
2012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一系列核能规划,包括《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核电安全规划(2011-2020年)》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标志着在经历18个月蛰伏后,在建核电项目重启。
但与沿海核电项目不同,包括桃花江核电站在内的内陆核电站并不在重启之列。根据统一部署,“十二五”时期只在沿海安排少数经过充分论证的核电项目厂址,不安排内陆核电项目。
今年年初,国家能源局下发了《201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今年要适时启动核电重点项目审批,稳步推进沿海地区核电建设,做好内陆地区核电厂址保护。
在业内人士看来,国家能源局发出的这一信号表明,2014年沿海地区核电建设将得到稳步推进,而内陆核电近期内仍旧难有实质突破。
据媒体报道,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能源局副局长王禹民在政协小组讨论时透露,准备将内陆核电项目恢复起来,目前首先启动的是沿海核电站,内陆核电站则会列入下个五年(“十三五”)规划。
桃花江核电有限公司总经理郑砚国前不久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这几年,桃花江核电站现场的施工是处在间歇期,但是设备加工、设计、科研,这些工作没有停止。希望把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得更扎实一些。相信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只要国家一旦下令可以开工,我们就会迅速进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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