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4月7日电(记者李云平)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获悉,今年内蒙古将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鼓励支持小微企业股权和债券融资,以推动全区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据介绍,内蒙古将加大小微企业上市培育力度,形成“培育一批、成熟一批、上市一批”的企业上市梯级结构,推进小微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推动中小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和定向融资。推进自治区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建设,为小微企业价值发现、股权交易、股权融资提供服务。
内蒙古将扩大小微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票据、集合信托发行规模,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支持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引导优质小额贷款公司与银行进行合作,探索小额贷款公司资产证券化。
据了解,内蒙古鼓励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加大对科技型、创新型、创业型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为小微企业发展和创新提供金融支持。
作者:李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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