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不仅限于上证50指数成分股所涉及的10家商业银行,中行、建行等银行也在积极准备,在业内看来,中行、建行被“特许”参与首次试点的可能性也存在。在业绩发布会上,虽然各家银行并不回避试点优先股的问题,但谈到优先股具体发行,银行高管们多是“欲言又止”,以“披露要求”为由。
在业绩发布会上,中行行长陈四清对外表示,发行优先股补充资本的问题正在研究和走程序当中,将会按照公司治理机制路线图来操作。
建设银行副行长朱洪波也表示对于发行优先股很有信心。在朱洪波看来,就目前的准备情况,建设银行即使抢第一单优先股也没有问题,只是要视情况而定。
“发行优先股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内部需要制定详细的计划,经过高管层讨论,还要经过董事会、大股东和重要投资者的沟通,最后还要报相关的监管部门进行审查、审批,要走所有的过程。”工商银行董秘胡浩称。不止是工商银行,大部分上市银行对于优先股发行进展的披露也仅限于“正在做好各种准备”。
据多方了解获悉,实际上,“披露要求”仅是一部分原因,最为主要的原因在于银行发行优先股的政策还没有完全明朗,首批试点银行的名单还没有确定。
根据新资本监管办法,商业银行的资本配置成结构性,包括核心一级资本、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目前,商业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都有相应的补充工具,而一级资本的补充工具缺乏。在商业银行资本构成中,一级资本也是最为缺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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