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财经讯 4月9日,中国投资公司副总经理谢平在博鳌论坛上表示,互联网精神和金融精神本身有些冲突,互联网精神是普惠的,这是传统金融做不到的。
以下是谢平实录:
互联网金融有三大项,一是信息的数字化,人类的行为很多时候具有数字化,现在估计可以达到
90%,再就是能力的不断提升;二是网络通信的充分发展,你想想一下人类将来有一天在地球的任何一个地方wifi全部免费,这种情况下,这三项技术同时存在,实际上意味着一个颠覆性,人类遇到这种颠覆性的技术,对人类的很多行为都有颠覆作用。这三项技术同时存在,上一次颠覆技术是电脑,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的基本模式非常简单,一个是传统金融的代表,就是银行交易,我们现在在经济学上分析,直接金融模式和间接金融模式指银行和交易所、资本市场,这是金融学的两种基本原则。我们现在所说的互联网金融是指另外一种模式,大家可以看,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模式最简单的道理,从经济学的角度看,N个需求和N个供应这,通过互联网市场进行配备,他们的理论基础都是有的。互联网金融的三大支柱,信息处理、资源配置,信息处理三大支柱,互联网金融主要的所谓的有序,大家可以看出金融的互联网化、网络银行、网络证券公司,再就是移动支付和第三方支付,这是互联网金融目前的核心,就是人类在最近几年首先出现第三方支付,后来自从iPhone发明以后,第三方支付挪到手机上以后,使人类的整个经济行为发生变化。第三是互联网货币,第四是大数据,第五是P2P,第六是众筹,第七是在其他新的商业模式等,互联网金融它这么六方面的发展,大家注意这些慢慢在发展当中。
互联网金融有哪些创新大家可以看一下,我觉得这是我的理解,第一个创新就是互联网精神对金融交易和组织的影响,就是互联网精神,这是目前金融界和互联网界有时候为什么有争议?大家对互联网精神这种平台开放、民主、去中间化,这种精神,而我们金融业的精神是贵族、华尔街、制造信息不对称、赚钱。互联网精神和金融精神本身有些冲突。二是交易可能性边界,特别是互联网金融的民主化和普惠化,这是对现代金融是巨大的创新,就说最本质的体现就是说互联网金融在金融的普惠金融方面的三个特点,一是覆盖面广,一是公平性,一是可获得性,这个事情金融界传统金融做不到,它完全是按照嫌富企贫,但互联网精神是普惠的,理论上在互联网上N个供给者和N个需求者交易可能性边界无穷大,是N×N次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的边界永远有限的。
第三,交易成本低,这个大家都容易理解。交易成本低,这就是大家认为互联网上的金融产品竞争力强。 第四是直接交易,脱媒、去中间化,大家可以想象把互联王不要从技术角度认为是网,你想象它是个市场,你就可以感受到这个市场去中间化是很典型的。 第五,互联网金融的很多创新软件化、实用化,在一定程度上共享,这很重要。互联网金融当中很多东西把金融与非金融的界限打通,把银行证券、保险的界限打通,把银行和非银行打通,你可以想象一下,比如你腾讯收购了大众点评,你在任何一个餐馆,如果你吃饭的时候最后买单的时候可能卖两分钱的保险你买不买,保险这顿饭2天以内安全,打车也可以买理财产品,互联网金融可以把很多金融产品、理财、投资、支付、保险都内嵌在你的旅行、购物、吃饭、打车、看电影,比如前两天的电影的阿里推出的娱乐宝,假设可以每人买100元投资3部电影,也许这个投资就是未来的电影票,也许可以拿电影票送亲朋好友。你可以想象这个产品本身把电影融资和想看电影未知的电影融合在一起,这是股票融资。因为它大众化,每人一股100元,隐含的就是2张电影票,你说这个东西叫什么呢?是股票还是电影票?没法区分,这就是互联网金融本质上可以内嵌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很多生产行为,都可以隐含着金融产品。如果没有这些移动技术,原来人类做不到这种东西,现在很多APP,在苹果APP Store上下载最多的是金融产品。有个小伙子为某个保险公司设计保险产品非常简单,1元投保意外险2个月或者1个月,很多小朋友为自己的同学买5元、10元,可以保证这个同学在未来出现意外险,比如1元赔1万,这个保险一个月卖了1个亿,成本10万不到。这种产品内嵌到人们的生活中,这是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只要你想象到的任何东西、任何不确定性可能隐含着任何保险产品。
这种创新成本这么低,一般的金融机构很难做到。这是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互联网金融与交换经济这有点经济学的内容,互联网使很多原来不可能交易的事情变成了交易,使很多行为可以跨时空的进行配置,这就是互联网在人类经济活动当中大幅度提高效率的典型案例,就说你衣食住行很多东西通过互联网可以交易了。比如微信红包,把人类的传统红包模式变成这种模式,最典型的就是拼车和住房交易,大家都知道打车软件出现以后,每一个出租车司机可能有好几个客户,每个人也可以对应好几个出租车司机,到了首都机场没人排队,一下飞机都有定点的人接,出租车也不用扫马路了,交易成本很低。这样有可能出现出租车没有了,等于每个私家车通过打车软件都可以变成出租车公司,美国已经有这样的拼车软件了,上班顺便捎几个人,他下班捎几个人,这样整个车的交易市场就变了。另外最典型的美国住房软件,现在我们也出现了,他到北京旅游住你们家,你到加州旅游住他们家,这样旅馆没了。住房产权还是你的,但是他每一天的居住权是可以通过互联网交换的,而且收费比旅馆便宜很多。你这么理解互联网作为市场形态,你就发现它使人类市场交易边界趋向无穷大,这是很可怕的事情。
前两天说阿里要买中石油加油站,如果加油站被某个IT公司买了,如果每个加油卡在加油的同时就知道每个消费者的数据,这个加油卡就可以卖保险产品,这个卡可以延伸出无限的产品,很多人都在抢中石化下游销售的,因为这里面有几万个加油站,有几千万张加油卡,这就变成互联网金融的热点。这个加油卡隐含很多理财产品、交易产品,只要这个卡有人的名字就可以发明很多金融产品,这样想象的话,就知道互联网金融的核心交换经济、市场匹配。
再看一下前段时间争议比较大的余额宝,现在流动性无穷大,但收益零,移动支付把这个界限打破了,它不是现金当现金用,它在001秒当中,他支付的时候,这个东西本身附加收益权,余额宝就是这个典型。把我们原来的经济学当中、金融学当中最基本的原理,流动性和收益的对立统一了,你可以想象一下未来人们用移动支付所付款买东西的可能不是钱,是某种投资产品,是某种保险产品来换麦当劳、来买衣服,不一定非得用钱。因为这个支付当中含有的任何金融产品,理论上讲都可以货币,都隐含着收益权,都可以卖别的东西,主要移动支付在几秒中把所有信息都处理掉,你就可以理解存款、货币、投资是一体化,你要有想象力想象这个金融理论的问题。也就是说可以拿保险产品买东西,拿投资品买东西,不一定非要货币或者现金,这就是我们理解余额宝,余额宝只不过是有三个特点,他具备三个特点,它对大众、青年人的吸引力就这么大。他为什么做到5000亿、4000万个客户?现在已经出现有些公司年轻人没有银行帐户了,都是在支付宝,发工资直接打支付宝,支付宝体现到手机支付。我曾经做过一个假设,人类在互联网上的支付系统有变化,后来人民银行的官员说我的想象力太大了,我的想象力是所有老百姓直接在央行开户,比方说你是13亿人,超级网银,不在商业银行开户,人民银行说理论上讲你的设想可以做到,但是钱哪儿来?从中央银行批发来再找贷款。支付系统有可能会变化,然后每个人都是手机帐户。你理解这种支付系统理解余额宝的时候,是这么理解就有想象力,互联网货币也是这样,我说的不仅仅是比特币形式,当互联网上这种点对点,产品的网上数据交易货币,无论是比特币还是其他币,它有必然性。数据消费品越来越大必然出现数据货币,出现数据货币以后和现实货币必然有交叉,比方你拿数据货币去麦当劳卖,他收,因为麦当劳也需要在网络上购买数据商品,这样自然会产生数据货币和现实货币的兑换率,而且数据货币和央行货币不一样,不是集中发行,它是自生产的。现在除了比特币,人类已经在探讨网络货币、另外一些货币的可能性,所以说席勒教授也说了,比特币有泡沫,但是我们有更好的支付系统,人们在网络上需要新的支付系统,自适应的互联网货币,胡祖六教授知道,他在哈佛毕业的,就说最早哈耶克他们曾经设想过人类按照某种规则发行货币,而不是央行集中控制,央行控制最大的特点就是通胀。原来这种设想很难做到,现在大家感觉到互联网上有可能会按某种规则发行货币,那样将来互联网上的货币系统就可能降低。现在很多国家也在研究这个问题,将来人类的货币会怎么样?
互联网金融另外一个基础就是大数据,大家讨论的比较多。但理解大数据的时候要有这么几点:数据充分多,这是主要的,远远超过人脑的判断,将来好多事情你不要相信人的脑子,因为他的速度不可能那么快。有些事情你要相信计算机的运转速度超过人脑,计算机在大数据的情况下可以自己学习、自己再提高,所以说我们互联网金融的理论基础就说在大数据的情况下,计算机能够自动找出违约概率,能够自动找出风险定价,所以说这套系统对人类的保险、对人类的贷款会起到根本性的作用。他以后这套算法来做证券、保险的定价的时候,不依赖于人类看资产负债表,比如银行贷款不看资产负债表,而是根据大数据自动算出来的概率,这对我们现在就不一样了,这是我们理解大数据与互联网金融的核心。大量行为数据的分析不依赖于财务报表,现在在P2P上应用的比较多,保险上也应用的比较多,因为我们认为这些行为数据里面包含着将超过我们财务数据的因果关系。
互联网金融当中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很低,交易可能性集合会很大,比方说P2P网络贷款中,陌生人之间可以贷款,众筹网中一个项目拿到上面,大家可以众筹。为什么交易可能性边界?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比方说P2P,这是互联网金融当中的核心产品。你在P2P上如果说存款,你可能100万只有6%的利息,如果把这100万分成20个组合在P2P上直接贷款,每个贷款5万,这样贷款20人,但是贷款的利息可能是10%或者15%,这样等于是买了信用保险,这20个组合中哪怕有两个收不回来,最后的利息收入和本金加在一起比全部存在银行还要高,这原理就不一样了。因为它这个可能性交易集合,你存款肯定保险,收益很低,你P2P贷款足够分散的话,但每个贷款收益率很高,如果有个违约概率,最终收益可能比存款还高。存款是信息固定的,P2P信息不固定,但是利差大,足以覆盖,结果等于买了信用保险,而且信用保险中违约概率是10,20个产品有2个收不回来,最终收益都比你直接存款收益大。这种情况下,他这个概率和我们一般传统金融的概率就不一样了。
互联网对银行的影响就是这个,直接交易,现在存款给银行,核心原理就是大家把存款交给马行长,认为马行长可以找到最好的贷款人、风险定价,你相信大,但是你们不知道他吃了你4个点或者5个点的利差。但是互联网金融上给你的平台有100个贷款人你自己买,而且假设这100个人数据有,过去交易数据也有,足够分散,每个人贷款1万,那就不一样了,风险自己承担,但是这么大的利差足以覆盖你的违约概率。现在争议最大的就是这两种模式,银行也不希望P2P发展,但是P2P发展这么大,将来肯定要监管,但是它的模式、基本原理完全不一样。但是有一个好处,它解决了很多小额贷款的人,比如你们买自行车、你们家装修、买彩电,这种临时性的需求几千元、一两万的钱,在网上几分钟就打到卡上,一个月或者几天就可以还,这种便利性银行无法替代,它的生命力就在这里。现在很多国际上的PE都对中国投P2P市场非常惊奇,他们投了不少钱。
证券业最典型的案例,你们可以想象,在中国特别特殊,在美国不一定做得到。在中国证券开户是到个人,实际上很简单,这么多股民,中国假设有5000个上市公司,2亿股民,都可以直接在交易所开户,开资金户、股票户,完全可以做到,现在就可以做到,完全不需要证券公司的经济业务。我问过上交所的老总,他说完全可以做到。当时我们模式设计的时候就是股票挂到个人名下,A股帐户。互联网金融最富有想象力的就是融资工具箱的假设,你假设人类将来有一天在完全大数据的高度计算的能力下,每个企业的数据都能够计算出在时间序列上在时点上的违约概率,这种好的企业,比如中石油、中石化完全不依赖于银行或者货币市场,可以在网上挂出融资工具箱,谁愿意投资、谁愿意借钱给我,我按每天计分红,完全可以做到。随时卖股票、卖贷款等,如果互联网做到风险定价的话,这是人类在互联网金融下极端的假设。这种假设的前提有很多,比方说全社会数据的数据化,大家对这个企业每天、每个小时的违约概率都可以计算的话,等于这个企业的估值在市场上随时变化,大家可以随时买金融产品,随时兑换、随时兑现,每天分红。
现在做的比较多的互联网金融对证券业的影响是另外一方面--众筹,现在很多小的股权融资用众筹,众筹在美国做的比较好,而且众筹最早起家的就是电影融资,电影是最具有不确定性的东西,但是电影投资、很多投资都非常难,你先把剧本挂在网上,谁愿意投谁投。后来这个模式发展到很多行业了,众筹模式,现在在中国也有好多发展新的方式,所以众筹模式在小的股权投资上,现在在证券业运用非常快,而且只有在互联网上才能做到。互联网金融对证券业的影响很大,互联网金融对保险的影响,王总在这儿,他们用的非常好,根据人们的行为数据找到最准确的概率。我曾经经常举例说车险是最大的险种,传统车险是根据过去出事故的概率来决定费率,这已经是很先进了,互联网金融下,可能要把司机的血压、工作地点、走的路程、路上有多少红绿灯等等计算再确定这个车的费率,两种模式完全不一样了。现在加州已经出现不用人驾驶的汽车,拍照不是给人,是给汽车,为什么呢?因为汽车不用人驾驶,可以算出汽车沿路发生事件的概率,他就不用人驾驶了。谷歌正在做这个实验。互联网金融、大数据将来对我们人类的保险是非常有影响的。行为数据的自动算法,因为人类生活当中N个不确定性,我这里有一句话比较抽象,互联网金融的保险将接近阿罗的文章,保险风险和资源配置提出的完美风险转移模式,自愿、自由、公平的进行风险转移。曾经大家都假设过,在一个社区网络当中,如果这些人互相认识,可以不用保险公司,大家可以互相保他生命的疾病,如果社区网络的参与者足够多的话,比如几千万,如果每个人的数据是比较透明的话,就阿罗模式,人与人之间互相转移风险在大数据上、在互联网上,尤其社区网络和搜索引擎能够为这方面提供很好的数据基础。
现在纠结的是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我这本书讲互联网监管的差异性、一致性、特殊性等等,全世界对这个事情比较纠结,美国走的比较先进,互联网金融监管为什么那么特殊、那么难呢?它就取决于最基础的经济原理,它在这个市场上有N个供应者和需求者同时交易,他不可能通过某些中介,所以他天生隐含着监管的难度。我们现在监管谁?因为现在金融监管是两个逻辑,一是产品逻辑,假设产品有多少外部性,一个是机构逻辑,假设这个机构有外部性,这是人类监管的产品逻辑或者机构逻辑,或者出事就找机构。如果互联网上是N个人同时做交易,N个需求者和N个供应者找不到该监管谁,只能找平台。如果这个平台又不在中国,怎么办?在facebook上,你怎么办?比方说我在facebook卖保险产品,你监管谁?所以说它这个互联网金融天生这个监管难度是比较大,但是你要承认互联网金融有外部性,有欺诈、贷款逃跑等,各方面的原因都有,需要监管。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无论是立法角度还是监管者的各种情况,目前来讲还没有系统性监管,不像银行、证券保险,我们有系统性监管的方法,有机构监管、有违规概念等。大家都知道昨天阎庆民主席说了P2P的监管,但是这些理论和要点,我在这个书里面都写出来了,尤其是P2P,大家知道银监会的副主席说了他们要进行监管。现在P2P监管有两种模式:美国模式、英国模式。最典型的案例就是放开准入、事后追责,你事先批很难,P2P现在发执照很难,但是有一点可以做到,互联网,你在平台上的任何交易行为都留有痕迹,美国大部分是法院打官司,平台有义务、无条件的提供任何数据、任何备份。他可以做到数据的充分性,给未来追责留依据。或者风险储备多提折扣,这些都是通用的做法,但是总体对P2P监管原理来讲,目前看来还是双边追究。假设P2P绝对双边,平台一点责任没有。在这种模式下,它的监管应该是这样的,平台只能留足够的备份。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