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前私募股权基金(包括创投)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情况来看,已经备案的PE还在少数。截至目前,共有230家私募基金管理人从基金业协会手中接过登记证书,其中,包括九鼎、弘毅在内的私募股权基金(包括创投)管理人共110家。
基金业协会官网显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否则,不得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活动。基金业协会与中国证监会已建立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信息共享和定期报告机制。已设立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4月30日以前履行申请登记手续。
对此,中国股权投资基金协会会长、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副主席邵秉仁在本届博鳌亚洲论坛上指出,修订之后的基金法较为明确地解决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前多头监管的难题,但是却带来了监管备案的新问题。他进一步解释称,PE本身就是一个私募,投资具有自主性、私密性和长期性。而按照新规,PE需要按季度披露各种报表和信息,这种监管规定明显是将PE“管死了”。
邵秉仁坦言,“证券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两回事,本来股权投资基金就有天然的自律性,用证券投资基金这样的管理办法肯定必死无疑。”
沪上某PE人士表示,目前他所在的PE尚未在基金业协会进行相关备案,也不明确未进行备案的后果。该人士坦言,监管层对私募行业的整顿出发点是好的,也是必要的,此前私募行业确实存在鱼龙混杂的情况。但经过IPO长时间停摆,PE市场已经经历了一番优胜劣汰的大洗牌,那些综合实力较强、投资眼光长远的优质机构才能保存下来。
“这个行业本来就存在自律性,过分的监管只能给机构带来更多的投资限制。”上述PE人士表示。他认为,PE在发展的过程中应当要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而监管部门只能适度监管,发挥协调作用,不能违背PE本身的发展过程和私密性。他坦言,PE投资能够为实体经济做贡献,监管部门应当鼓励PE发展,加大投资的自由化,减少投资的各方面限制。
虽然上述人士均强调PE发展不可过度监管,但是经济学家宋清辉则对本社表示,此前PE市场没有行业准入门槛,PE涉及非法集资时有发生,证监会明确在PE监管权的主导地位,是为了加强对形式多样著称PE的监管力度。证监会对私募基金实行行业自律为主的适度监管,不是过度监管和严格监管。
他表示,对PE实行登记备案实质是牌照管理,不备案就不能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活动。强制性地要求备案,会使PE行业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
已经在协会备案的天图资本也认为,作为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机遇与挑战并存,在规范发展的同时也避免了过度监管,为各机构的创新发展留下了充足的空间。私募股权机构更应规范自身行为,为加强行业自律、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做出贡献。
2014年2月7日,《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正式对外公布实施,私募行业正式被纳入监管范畴。根据登记备案办法,经基金业协会公示的私募机构可以直接作为基金管理人发行私募基金,而无需借助其他金融机构的通道发行私募基金产品,且私募基金产品的发行采取备案的方式,在完成募集后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
发稿:李雪/古美仪 审校:陈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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