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证券报周四报道,在宇顺电子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10天,两名机构股东联名提议本次股东大会增加《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临时提案》,即“以2013年末总股本 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此前公司公布的年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
值得注意的是,该两名机构股东即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有限公司和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去年通过认购增发股份成为公司股东,合计持有2000万股股份,即将于5月3日解禁上市流通。
公告披露,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2014年4月15日,南京瑞森及西藏瑞华合计持有20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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