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则》要求,到2017年,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重 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优良天数逐年提高。江浙沪PM2.5浓度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20%左右,安徽PM10平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
《细则》要求建立三省一市的联防联控协作机制,统一空气污染预警标准、机动车环保标准的区域互认、并建立一个重污染天气预警平台。据上海市环保局局长张全介绍,年内将建成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预测预报中心和各分中心(一期),以实现空气质量、空气污染情况等及时预报。
另据大智慧通讯社(微信号 DZH_news)了解,自行动计划出台以来,京、津、冀、晋、内蒙古、鲁六省区已经正式启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
今年1月7日,长三角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正式启动,由浙江、江苏、上海、安徽四省市和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气象局和国家能源局八部委组成,协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上海市环保局。
《细则》还明确了六大大气污防重点任务:一是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二是加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空间布局;三是统筹区域交通发展,防治机动车船污染;四是实施综合治理,强化污染协同减排;五是强化政策引导,加强科技支撑;六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
《细则》制订了28项具体细则:要求到2017年底,上海、江苏和浙江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安徽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长三角区域至少提前一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严禁落后产能转移;要求到2015年,江浙沪实现黄标车全部淘汰;到2017年底,长三角区域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下降20%,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等。
发稿:沈栋琴/曹敏慧 审校:曹开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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