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上半年在上海自贸区推出14项“可复制、可推广”的监管服务制度
新华网上海4月22日电(记者 吴宇)今年上半年,海关在上海自贸区已经或即将分批推出14项“可复制、可推广”的监管服务制度。
在上海市政府新闻办22日举行的发布会上,上海海关党组成员、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工作组主要负责人张华鲁说,这些新推出的监管服务制度的共同特点是以市场和企业需求为导向,以国际通行规则为参照。
据介绍,5月1日前,海关已经或即将推广实施的制度有七项,其中包括先进区、后报关制度;区内自行运输制度;加工贸易工单式核销制度;保税展示交易制度;境内外维修制度;期货保税交割制度;融资租赁制度。
5月1日至6月30日即将分批推广和实施的制度也有七项:批次进出、集中申报制度;简化通关作业随附单证;统一备案清单;内销选择性征税制度;集中汇总纳税制度;保税物流联网监管制度;智能化卡口验放管理制度。
张华鲁表示,除上述14项制度安排外,下半年海关还将按照“成熟一项、推广一项”的原则,继续在自贸区推出一些改革创新的制度安排,大力支持自贸试验区深化功能拓展,积极支持各类新型贸易业态发展。
作者:吴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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