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3日电(记者赵超、江国成)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23日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普遍认为,面对“十二五”节能减排多项约束性指标进展滞后,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强化节能减排硬约束,建立更加严格的考核问责制度,确保“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如期完成。
这份报告指出,“十二五”节能减排6项约束性指标中,单位GDP能耗和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率前三年分别只完成五年总任务的54%和20%,与60%的进度要求还有明显差距。要实现“十二五”目标,后两年单位GDP能耗须年均降低3.9%以上,氮氧化物排放量须年均下降4.2%以上,远高于前三年平均降幅。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龙超云认为,“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是全国人大通过的,是硬任务、硬要求,对全国来说,无论是东部、中部、西部,都有完成指标的共同责任。“要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既要抓改革、抓转型,又要抓节能减排。”
完成硬指标,关键在落实。为了目标的如期实现,报告已提出更为严厉地问责制。比如,提出对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的地区,必要时由国务院领导同志约谈省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在考核结果公布后1年内不得评优树先和提拔重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世明说:“关键是怎么把措施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落实到位。”他指出,首先要正视存在的问题,分解未完成指标,区分各地的任务,层层落实责任,限期完成,形成完成指标的倒逼机制。其次,要创新监管体制机制,抓紧理清各个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任务,切实增强执法监管的力度,严格执行法律和标准,真正解决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他同时认为,要真正建立并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实施严格的考核、严明的奖惩,使“铁规”“铁腕”真正铁起来。
作者:赵超 江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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